在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中彰显更大作为

7月15日下午,县委常委会召开第161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深化东西部协作和定点帮扶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省委常委会会议研究浙川东西部协作和交流合作工作精神及全省、全市对口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以及省政协主席葛慧君来浦调研重要指示精神、市委七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半年度全市统战工作交流会精神等,并研究部署我县贯彻落实意见。

县委书记俞佩芬主持。

会议指出,省政协主席葛慧君此次来浦江调研,对浦江“政协协商向基层延伸”“丰安微协商”等工作表示高度肯定,充分体现了对浦江发展的高度重视,对浦江干部群众的关心厚爱。全县上下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葛慧君主席的指示精神。县委县政府将全力支持政协持续深入开展政治协商向基层延伸路径的探索实践,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政协工作社会美誉度;要认真对待、积极办理委员意见建议,抓好协商成果的转化落实;要扎实做好换届工作,把素质好、能力强的各界人士吸收到政协队伍中来,为政协工作创新发展提供坚实基础。

会议强调,要把市委七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作为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学习内容,结合浦江实际情况,积极主动谋划关于共同富裕示范区重点建设内容,理清思路,明晰举措,全力以赴抓好全会的贯彻落实工作。要积极筹备县委十四届十次全会,紧紧围绕省委、市委部署,高标准高质量做好全会报告、决议和实施方案等准备工作。要积极向上汇报对接,重点围绕产业发展、城市建设、百姓增收等领域,争取更多的资源要素支持;要积极构建共同富裕推动机制,定期听取相关工作落实情况汇报,研究工作举措,确保各项工作抓出成效。

会议研究了《浦江县幸福河湖试点县建设实施方案》。会议指出,幸福河湖试点县建设,是推动浦江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重要体现。要强化思想认识,提升治理理念,转化治理方式,完善治理机制,推动幸福河湖建设取得新的突破。要强化责任落实,各部门要按照方案任务分工,推动幸福河湖高质量发展建设管护体系改革创新,总结典型经验,形成具有浦江特色的河湖治理创新成果。要强化保障力度,以系统思维凝聚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强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与保护,推动生态绿色建设,促进浦江社会经济高质量健康发展。

会议审议通过了《浦江县村级集体经济巩固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方案》。会议强调,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巩固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是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要抓手,事关农村发展,事关乡村振兴。要进一步细化举措,优化集体经济巩固提升项目方案,强化党建引领,大力推行党建联盟工作机制,深入谋划产业项目,确保完成三年行动计划既定的目标任务。要落实责任、推陈出新,落实镇、村两级主体责任,激发主观能动性,加快推出村级集体经济“造血”新项目。要统筹协调、加强考核,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合作,提高工作效能,确保行动计划高质量快速推进。同时,制定完善相关考核机制,层层落实责任,严防弄虚作假、“虚假消薄”“数字消薄”。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审议了有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