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阳光规范交易 丽水打造公共资源交易“全程见证”服务样本
7月6日,丽水市城东区块规划支二路项目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交易,该项目本次共有222家公司进行投标,在项目结束后,谈起对交易过程的见证工作,众多投标企业纷纷表示:“交易现场有人工见证、系统记录、录音录像等,我们对这次招投标的公开、公平、公正感到特别满意。”“见证服务”让公共资源交易更加透明阳光,今年上半年,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见证项目601个,涉及金额42.6亿元。
“见证服务”是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机构的一项主要职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秉承“公开透明、公平诚信、统一规范”的服务理念,围绕进场见证全力做好项目交易、场地预约等服务。通过内强管理、外强服务不断地提升交易服务水平,强化招投标领域的营商环境。
丽水在全省率先推出了“一窗受理”模式,实现“一站式”交易受理服务,方便投标企业,提升“见证服务”效率。去年以来,特别是推出便民服务卡,将办件量最大、关注度最高、出错率最频繁的10种事项制成一次性告知便民卡,并在微信上推出了“电子便民卡”,各交易主体可清晰了解办事的材料及注意事项,让办事企业和市民“一卡在手、程序尽知”。到目前,“便民卡”已累计发放1000余份。
近年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还出台了开标现场管理制度、评标区域管理制度、政府集中采购 (招标)项目内部工作规程、业务内部工作规程、窗口管理规定、保证金工作制度等10余项综合性规章制度,将涉及的多个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明确“见证服务”办事条目,通过规范交易流程,打造更佳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交易“见证服务”从项目登记至中标结果确认,涵盖项目登记、公告文件发布、保证金收退、专家抽取、开标、评标、定标等众多环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用人工与现代信息技术等手段,确保交易环节、交易过程、交易数据和交易程序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对发现的不规范行为进行记录并及时提醒,让公共资源交易更加透明阳光,打造一流的“见证服务”环境。
创新代理机构管理是补齐“见证服务”的关键一环。我市出台了全省首个公共资源现场交易合同承诺制度。通过合同签订履行,明确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各代理机构企业的权利与义务,提升了代理机构在“见证服务”中的水平与质量。目前,市本级共有31家代理机构被加记评分,制度得到招标人、投标人及代理行业的一致认可,各县(市、区)也纷纷出台了相应的代理机构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