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1-6月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18起

2021年1-6月,丽水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18起,处理15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7人。

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9起,这当中在履职尽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严重影响高质量发展问题18起,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总数的62.1%。

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89起,这当中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问题19起,违规吃喝问题17起,这两类问题占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总数的40.4%。

从受党纪政务处分人数看,县处级2人,乡科级及以下95人,乡科级及以下占97.9%。

丽水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统计指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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