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活动

日前,从县农业农村局获悉,我县根据农业农村部金融支持“三农”重点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活动,助推破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难题。

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活动就是运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直报系统(即“新农直报系统”),收集受理全国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两类主体金融服务需求有关信息,汇总审核主体身份基本情况、贷款用途、用贷额度等信息,筛选出符合条件的优质主体名单,特别是运营规范、经营正常却一直未获得信贷支持的主体,由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提供担保服务,对接银行发放贷款,打造“主体直报需求、农担公司提供担保、银行信贷支持"的信贷直通车体系,通过数据共享增信,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更加便捷有效的金融服务。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活动桉照农业农村部牵头组织、省级农业农村部门统筹协调、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协助落实的工作机制和职责分工共同推进,开展时间为2021年5月15日—12月31日,第一阶段是信息收集(5月15日—12月15日),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农业农村部开发的H5界面上自主填写信贷需求调查表,提出信贷需求申请。第二阶段是信息初审(5月16日—12月16日),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出信贷需求信息进行系统自动初审,主要审核主体身份真实性、信贷资金需求规模合理性、资金用途合规性,并在此基础上,组织信贷申请主体按照农业担保和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要求进行信息补充完善。第三阶段是信息复审(5月17日—12月17日),对通过初审并进行补充完善的主体信息进行复审,整理数据信息,按照依法合规、安全便捷的原则,将主体名单及信贷需求信息共享给各省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第四阶段是信息反馈(5月20日一12月20日),组织引导推动国家农担公司及各省级农担公司、相关总行及其分支机构根据自身业务开展需求,积极主动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接信贷服务,并及时通过新农直报系统反馈信贷服务情况。第五阶段是贷后管理(6月1日—12月31日),做好对享受信贷直通车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后续关注,掌握信贷资金发放、使用和归还等情况,切实做好防范资金乱用以及逾期风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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