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Ⅳ级应急响应启动

根据《鄞州区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区防指决定,自8月12日21时,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受强对流云团影响,8月12日下午到20时我区出现暴雨、强雷电等天气,面雨量66.1毫米,最大潘火街道134.8毫米、下应街道124.6毫米、中河街道123.1毫米。据气象分析,至8月17日,我区易发生局地强对流天气,部分地区有较强降雨。区防指要求各地各部门按预案要求做好各项强降雨防御工作。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监测预报,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掌握水情、汛情、工情。气象部门要加强天气监测,滚动预报预警;各地防指和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和水雨情变化趋势,重点做好强降雨可能引发小流域山洪、地质灾害、中小河流洪水、城乡内涝等灾害的风险防控,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各地各部门要压实防御责任,绷紧防汛安全这根弦,认真履行防汛工作职责,继续对强降雨地区的基层防汛责任人进岗履职情况进行抽查提醒,压实基层责任人责任,督促各级防汛责任履职到位。同时,有效发挥“吹哨叫应”机制作用,及时果断地转移危险区域人员。

各地各部门要加快落实强降雨防范应对各项工作。水利部门要加强水利工程的调度和运行管理,落实堤防、库坝巡查,及时排除城区道路积水;住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城市低洼易涝区、危旧房、建筑工地、桥涵、地下空间等重点部位的检查和措施落实,加强城市排水系统养护,及时清理杂物,保证下水道通畅;农业农村部门要指导农户做好田间管理;公安部门要加强交通疏导和管控;其他部门要按职责分工落实防控措施,保障出行和人员安全。

各地防指及有关成员单位、基层防汛组织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防汛24小时值班制度,遇重大险情和灾情要严格执行突发事件和防汛防台抗旱信息报告的有关规定,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应急救援队伍要保持临战状态,随时应对突发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