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起中小学、幼儿园分类错峰开学

根据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结合宁波市疫情防控工作实际,日前,县教育局发布通知,自8月24日起,我县中小学、幼儿园实行分类错峰开学。

根据通知,8月16日起,我县各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和学生原则上不再离开宁波大市,若确需出市的,须向所在学校报告。8月16日前,在宁波大市外的教职工和学生应尽量返回宁波,并严格落实相对应的健康管理措施,确保完成14天个人健康监测,以免影响正常开学。

为做好师生健康管理,开学前,全县中小学、幼儿园要对全体教职工和学生返校前14天的行程进行全面排摸,师生返校前需填写健康申报表,学校后勤、保安、食堂等工作人员返校返岗前还需查验防疫行程卡,提供疫苗接种证明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岗前进行一次疫情防控和安全知识全员培训。开学后,继续严格落实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及时掌握缺课缺勤者的信息和原因。

另外,开学前后,各校要全面开展校园环境卫生整治与预防性消毒工作,特别是要做好食堂、宿舍区域、厕所、垃圾厢房、电梯、阅览室和隔离区域等的卫生消毒,彻底整治校园卫生死角,有效阻断传染病传播途径,并做好相关记录备查。各校将按照“一地一策”“一校一方案”原则,对照省市工作方案制定的防疫制度要求,进一步完善开学工作方案,健全校园疫情防控各项管理制度,积极创造开学条件。县教育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对学校疫情防控、开学准备等工作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