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发布校园疫情防控“日程表”

8月5日,记者从全市学校疫情防控、国防教育和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部署会议上了解到,为确保温州各县(市、区)秋季开学平稳有序,温州市教育局发布校园疫情防控要求,引导师生落实暑期健康打卡、12-17岁人群接种疫苗等工作,为广大师生秋季返校排除安全隐患,做好疫情防控准备。以下是校园疫情防控工作和疫苗接种工作的热点问答。

师生员工8月15日起不离温

学生从何时开始,需每天健康打卡,返校前要提供哪些证明?若有学生近期从市域外返温,需提供哪些证明才能入校,教职工是否一样?

答:根据省(市)防控办工作部署,市教育局要求自8月1日起,各地各校要严控人员流动风险,暂停举办大型聚集性活动和跨省域、跨市域的疗休养、培训、研学、社会实践等各类交流活动,提醒倡导师生员工“非必要不出省”;中高风险地区的师生员工,暂缓来温返温。8月15日起,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员工原则上不再离开温州,在市域外的师生员工要在8月15日前返回温州,并做好14天个人健康监测,以免影响正常开学。中小学生(幼儿)返校前主动向班主任报告健康状况和假期行程, 凭“14 天健康报告单+测温合格”进入校园,未完成 14 天健康报告的,须持 3 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凡有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纳入来温返温人员健康管理区域旅居史的,一律要提供完成健康管理相关证明材料,上述所有要求均适用于教职员工和学生。

对培训机构落实“十个严格”

现正值暑期,不少孩子都报了培训班。针对课外培训机构,教育部门是否有规定,应采取哪些防疫防控措施?部门如何开展检查工作?

答:根据《温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温州市校外培训机构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落实“十个严格”,即严格审查学员健康、严格管理员工健康、严格控制培训规模、严格实行闭环管理、严格控制聚集活动、严格落实环境消杀、严格动态健康监测、严格管理饮食卫生、严格管控重点人员、严格落实四方责任,切实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同时,各地各部门对校外培训机构均已开展定期的疫情防控工作督查,对疫情防控工作不到位或者存在漏洞的机构,立即停止培训活动直至整改到位,情节严重的,将机构纳入“黑名单”,并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原则上有组织地开展集中接种

学生疫苗接种,由家长自行组织,还是学校统一安排,具体如何开展?学生需带哪些材料?

答: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我市将稳妥分步为12-17岁人群提供新冠疫苗免费接种,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战略性成果。即日起,启动学校统一接种工作,家长须按要求签署并提供知情同意书,学校将对符合接种要求的15-17周岁学生开展统一接种,8月30日完成第一剂次接种,9月19日前完成第二剂次接种,并开展第一剂次查漏补种工作。9月20日开始,学校将对符合接种要求的12-14周岁学生开展接种,9月30日前完成第一剂次接种,10月19日前完成第二剂次接种,并开展第一剂次查漏补种工作。组织12-17岁学生集中接种,原则上不要求家长或监护人现场陪同,学生接种前,学校可将卫生健康部门提供的纸质知情同意书发放给学生,要求学生监护人提前阅知签字;学生接种时需由学校工作人员陪同,并提供学生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

各县(市、区)教育、卫健根据辖区实际,按照“一地一策”“一校一策”的工作要求,分阶段科学制订12-17岁学生群体接种方案。原则上要求学生群体有组织地开展集中接种,不推荐学生自主到接种点接种。经属地教育和卫生健康部门评估,校内具备设立临时接种点条件的,在校内设立临时接种点,学校配合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做好校内各项环境条件创设和管理等工作;校内不具备设立临时接种点条件的,学校做好登记,主动与属地和卫生健康部门联系预约,在就近的接种点设立学生专场,安排指定时间统一组织学生前往接种。

哪些学生不能接种新冠疫苗

若集中接种当天学生出现不适,是否能正常接种?当天未接种的,后期如何自行预约?

答:在校学生因疾病等原因未能在集中接种时间内完成接种的,符合接种条件后,应由家长或监护人陪同,及时到就近接种点完成相应剂次的接种。

哪些情况下,学生不能够接种新冠疫苗?

答:根据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要求,学生存在下列情况则不宜接种疫苗:(1)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2)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3)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征、脱髓鞘疾病等)。(4)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是否接种疫苗不是返校的硬性条件

如开学前未接种,是否会影响学生返校?

答:我市开学返校工作应以《关于切实加强暑期和秋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温教防〔2021〕6 号)的文件要求为准,当前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变异病毒株不断出现,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力持续存在。学校是人员高度密集的场所,未成年人是重点保护的对象,各地各校应按照“属地管理、就近方便、知情同意、保障安全”的原则,分年龄段组织学生接种疫苗,积极鼓励无禁忌症的12-17 岁学生“应接尽接”,上级文件没有规定将是否接种疫苗作为适龄学生返校的硬性条件。

记者 陈燕平 曾云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