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新规来了 高层民用建筑楼道禁停电动自行车

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的事故时常发生,8月1日起,《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正式实施。其中规定,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眼下,我县的居民小区中,电动自行车停放情况如何呢,记者进行了走访调查。

高层民用建筑包括了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其中,高层住宅建筑是指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根据住宅建筑3米左右的层高可以推断,27米大约是9层楼的高度。按照新规的标准,记者首先来到了曼城小区某幢高层住宅楼的1单元,在楼道里可以看到停放着10辆电动自行车,占据了楼道的大部分面积。而在该单元的入口处和楼道的墙面上,记者看到张贴着两张禁止停放电动自行车的告示。两者之间形成了强烈的反差。

居民孙先生说,“每天傍晚,楼道里都会停着几辆电动自行车,如果我们搬一些大物件走过,就会觉得很不方便。”在小区休闲娱乐区域,记者看到了一块电动自行车停放区域。居民吴女士介绍说,平时,小区安保人员会将楼道中停放着的电动自行车集中整理到这块区域。

在该小区走访了多个单元,记者发现,部分空间较大的楼道确实存在停放电动自行车的情况,但并未发现私拉电线和充电。此次调查记者共走访了城区4个建有高层住宅的小区,发现楼道停放电动自行车的情况较为普遍。大部分居民对新规表示理解和支持,但希望小区能够新增停车棚和充电设施。“我们非常支持新规,一旦电动自行车着火,整幢楼都会有危险。”居民朱先生说道。

眼下,新规已经正式实施,其中,就鼓励在高层住宅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独立设置,并与高层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离;确需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应当与该建筑的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

当然,新规有鼓励也有惩罚,违反相关规定的,将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