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颁发首本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书

日前,我县首本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出炉,落户于天子湖镇高庄村安吉富民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的建设项目。“赶上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土地入市的好政策,有了不动产证,公司经营更有保障,对今后发展大有帮助!”富民生态农业负责人说。

自去年以来,我县先后出台《安吉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及《安吉县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农用地基准地价及城镇标定地价》,在明确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方向和范围的同时,对土地市场地价水平进行宏观引导和管理,积极探索乡村振兴新路径。据了解,安吉富民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是我县首批成功入市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竞得者之一。

“首次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项目进行使用权登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意味着安吉在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上取得了实质性的成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陈歆敏说,颁发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书,真正让农村产权资本“动”起来,让沉睡资产“活”起来,让乡村产业“旺”起来。

农民有收益,产业有效益。“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书的发放,赋予了流转关系法律保障,彻底打消了交易双方的后顾之忧。”陈歆敏举例,富民生态农业建设项目土地所有权人仍是天子湖镇高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富民生态农业享有土地使用权40年。这意味着,土地所有权人将直接获得更长远和稳定的土地入市收益,投资方还可以持证去银行进行抵押贷款,撬动更多资金带动发展。

接下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将继续落实相关政策,保障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科学有序、高质稳妥实施,做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书“应登尽登”,进一步盘活金融资源助力农村产业发展,帮助农民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