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部分企业享受减负“大礼包”

为进一步激发企业节水内生动力,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浙江省节水型企业水资源费减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近日正式印发,从8月1日起实行水资源费减征政策。

昨天,记者走进浙江大能纺织印染有限公司的生产车间,7台高效节水染缸正开足马力生产。公司办公室主任席超宇表示,该设备采用高温高压气流式生产工艺,与传统染缸相比,每台节水效率可提升50%左右。

“通过实施一系列节水改造措施后,现在企业散毛染色单位产品取水量仅为每吨53立方米,较前期下降30%左右,中水回用率也超60%,预计每年可为企业节水20多万立方米。”席超宇说。

作为省级节水型企业,近年来,大能纺织先后投入100多万元,通过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冷却水循环利用、加强设备计量监测等举措,进一步提升企业节水成效。而此次水资源费减征政策明确,省级节水型企业自备水水资源费按规定标准的80%征收,预计企业每年可减免相关费用5万元,减轻企业的用水成本。

“下阶段,企业还将优化水网系统,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取用水管理,对生产用水等进行实时监测、计算分析和处理,有效减少各种水资源、能资源消耗。”席超宇表示。

大能纺织不遗余力打造省级节水标杆企业只是我市积极推进节水工作的一个缩影。《办法》规定,浙江省级节水型企业水资源费按规定标准的80%征收,浙江省级节水标杆企业水资源费按规定标准的50%征收,国家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按浙江省级节水标杆企业减征标准执行。据统计,此次水资源费减征政将惠及我市相关企业44家,预计每年可为企业减免费用75万元。

近年来,我市大力推动全社会节水工作,全面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前期,我市还出台《桐乡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通过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强化水资源的刚性约束,落实目标责任,实施节水工程,强化监督管理,推动制度、政策、技术、机制创新,提升全社会的节水意识,促进用水方式由粗放低效向节约集约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