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启文物保护监督“全民时代”

文物安全是文物保护的生命线,事关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根据国家文物局关于公布《文物博物馆单位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办法(试行)》的文件要求,连日来,我市文物部门对全市92处市保以上不可移动文物安装了106块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牌。今后,文物部门将通过文物安全公告公示牌信息,向社会公告公示文物名称、级别,直接责任和安全管理人的姓名、职务和联系电话,以及直接责任单位、责任主体部门、行业监管部门、举报电话等。

我市现有登录不可移动文物1015处,包括各级文保单位(点)187处,其中国家级文保单位2处,省级文保单位14处,诸暨市级文保单位77处、文保点94处。可移动文物3289件(套),包括金银器、铜器、铁器、陶、泥器、瓷器、石器石刻、绘画、漆木竹器等,其中一级文物10件(套),二级文物24件(套),三级文物207件(套)。古籍16000余件,包括明清刻本、民国文献、字画、拓片等。近年来,我市认真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总方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文物安全工作不断得到强化,保护利用取得积极成效。

据了解,实施公告公示制度,旨在接受社会监督、增强责任意识,首次开启了文物保护与监督的“全民时代”,方便市民对文物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做到“人人参与,人人都是文物保护员”。同时也将文物安全责任强化到人和末端守护,着力解决文物安全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强化法制保障和安全防护,为文物安全管理打下坚实基础。

与此同时,8月11日,诸暨市文物局挂牌仪式在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举行。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7)3号)文件,“进一步优化文物保护管理机构,优化配置文物保护管理机构编制”等有关规定及参照周边县市的做法,我市设立“诸暨市文物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加挂诸暨市文物局牌子。

新成立的诸暨市文物局主要负责全市文物保护监督管理、指导协调文物保护利用、指导文物和博物馆业务等工作。此举将进一步强化我市文物保护力量,完善文物保护机构组成,夯实文物保护工作基础,为聚力打造“西施故里、好美诸暨”金名片、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诸暨范例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