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专项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

8月16日,我市正式启动“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下称“专项行动”),对全市1519家社会组织进行深度检查,对违规的社会组织采取撤销登记、注销登记、限期整改等措施。

近年来,我市社会组织在促进经济发展、繁荣社会事业、创新社会治理、助力脱贫攻坚和参与抗击疫情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尚存在一些连续不年检、不开展业务活动、无法取得联系的“僵尸型”社会组织,既挤占社会资源、耗费成本,又有潜在风险,影响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根据实施方案,该专项行动将重点整治以下几类社会组织:连续未参加2019年度、2020年度检查(年报)的;自取得登记证之日起1年未开展活动的;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未按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对外开展业务活动的;通过登记的住所、法定代表人等信息无法取得联系的;民政部门和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认为应当纳入整治的。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该局将加强部门联动,按“名存实亡类”“管理混乱类”“效能不高类”三个类别分批次进行整治,对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依法进行信用扣分、列入异常名录等相应处理,为优化营商环境、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营造良好的社会组织发展环境,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健康有序发展。(余依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