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庭审” 让当事人“一次不用跑”

“我们足不出户就在线上‘面对面’谈好了调解方案,既安全又方便!”8月19日下午,在开化县人民法院承办法官王勇的主持下,分别身处浙江省开化县、广东省中山市的原、被告,跨越1100公里的空间距离,借助移动微法院远程视频功能协商并达成了协议,双方不禁点赞道。

今年3月,浙江开化某照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化照明公司)因生产灯管需要,向广东中山某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光电公司)购买2835个铜支架灯珠,双方签订购销合同,合同中约定了订购产品型号规格、数量、单价、交付时间、产品标准、付款方式等。

可是延迟了一周时间,中山光电公司才将产品送至开化照明公司指定的贴片厂进行贴片生产。生产过程中出现了铜支架灯珠不亮的质量问题,经检测发现是因灯珠受潮而引起,经补救处理后仍然不亮。此后送的第二批灯珠也存在同样的问题。

为避免扩大损失,开化照明公司立即向其他厂家购买类似的灯珠进行生产,支付了额外的货款和相关维修费、人工费等共计3.4万元。后来,开化照明公司多次联系中山光电公司要求赔偿事宜,未获理会,遂起诉至开化人民法院,要求中山光电公司赔偿经济损失3.4万元。

在与被告公司联系时,被告方表达了调解的意愿,但表示因为疫情防控出行不便。为确保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两不误”,承办法官王勇立即决定使用移动微法院平台开展在线庭审,并就使用方法、庭审纪律等事项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提前沟通。

当天的审判庭中,原、被告席上空无一人,双方当事人都在各自公司办公室,通过移动微法院视频协商方案,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在线调解,最终达成一致的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