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不动产登记+公证”服务入驻窗口

近日,青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联合青田县公证处正式推出“非公证的不动产继承登记业务”服务,接连不断有市民来到不动产登记大厅24号“不动产继承公证服务窗口”咨询非公证的不动产继承登记事宜。据悉,此前仅市本级开通此项服务,青田县为丽水地区首个开通的县市(区)。

不动产继承登记涉及千家万户,根据不动产登记条例,申请人在递交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要提供继承公证文书凭证。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同时确保不动产继承登记服务的严谨性,青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通过与深改办、司法局、行政服务中心、公证处等多方联合,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将不动产继承登记事项通过部署谋划,出台联办实施方案,制定对应工作机制。采用政府购买公证服务方式,为群众免去公证成本人均约3000元,委托公证机构对被继承人的继承关系、婚姻状况、死亡事实和不动产处分情况等进行调查核实,并出具《公证调查文书》,申请人只需进入不动产登记大厅,即可实现不动产继承登记+公证“进一扇窗,办两门事”,节约群众来回跑的办事时间。

这是不动产登记中心今年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又一重大窗口创新项目,不动产继承公证改革工作的落地,也是我县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和“放管服”改革的又一有效举措,同时既能够为办事群众提供专业、免费的法律服务,又能够为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下一步,中心将继续加大改革力度,为青田带来更多不动产登记联办服务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