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重点领域机动车清洁化三年行动方案

杭州市重点领域机动车清洁化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

为持续改善空气质量,加快推进建成区重点领域机动车清洁化,根据《杭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及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杭州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清洁化比例持续提高。到2023年底,建成区环卫、渣土、混凝土等市政工程车辆以及城市物流配送车辆清洁化比例力争达30%以上;同步加快将现有出租车淘汰更新为新能源车。

(二)配套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加快机动车充电和LNG(液化天然气)加液设施建设,不断满足市政工程和城市物流配送等车辆需求。到2023年底,力争新建机动车公用充电桩3000个以上。

(三)交通运输模式持续优化。加快过境车辆绕行路网和绿色货运配送网络建设。到2023年底,基本形成集约高效、绿色智能的城市物流配送体系。

二、重点任务

(一)车辆结构优化。

1.市政工程领域。推进建成区环卫车辆清洁化,2021年,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车辆清洁化比例达到80%以上;2022年起,除清洁化车辆不能满足功能需要外,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环卫车辆原则上全部清洁化。推进建成区渣土、混凝土车辆清洁化,2021年,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车辆清洁化比例力争达到80%以上;2022年起,除清洁化车辆不能满足功能需要外,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渣土、混凝土车辆力争全部清洁化。[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市建委;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局、市经信局、市城投集团,各区、县(市)政府,杭州钱塘新区、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以下任务均需各区、县(市)政府,杭州钱塘新区、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配合落实,不再列出]

2.城市物流配送领域。2021年,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邮政、快递、商贸等城市物流配送车辆中新能源车辆比例达到80%以上;2022年起,除新能源车辆不能满足功能需要外,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城市物流配送相关车辆原则上全部使用新能源车辆。(牵头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局、市经信局)加强货运企业监管,督促其对车辆规范管理,提高建成区城市物流配送车辆中新能源车辆比例。(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交警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

3.公共交通领域。2021年起,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出租车(含网约车)中新能源车辆比例达到80%以上;引导建成区公务用车使用新能源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