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联会: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分析

问题的提出

2020年12月31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593号)(以下简称新政策),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新政策有关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的事项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坚持平缓补贴退坡力度,保持技术指标门槛稳定;二是做好测试工况切换衔接,实现新老标准平稳过渡;三是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完善市场化长效机制;四是切实防止重复建设,推动提高产业集中度。

2020年4月23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86号)(以下简称2020年政策),自2020年4月23日起实施。2020年政策提前明确了2021年、2022年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退坡幅度,用以稳定市场预期。此次新政策的发布实施,为2021年补贴政策精准执行提供了依据。

新政策是对2020年政策的进一步完善。因此,有必要对新政策出台的背景情况、新政策的主要内容,以及新政策与2020年政策的主要变化等情况进行认真分析,以期有效应对。

新政策出台的背景情况

一、进一步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2009年以来,财政部联合有关部门大力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我国新能源汽车技术水平不断进步、产品性能明显提升,产销规模连续五年居世界首位。但是,2019年受中美经贸摩擦等因素影响,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同比下降4.0%。进入2020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冲击,2020年1至3月新能源汽车产销同比分别下降22.1%和26.5%。

按照《关于2016至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2020年底补贴政策到期。为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2020年3月3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将2020年底到期的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政策延长两年。为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财政部等四部委印发了2020年政策的通知,提前明确2021年、2022年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退坡幅度。在有关政策支持下,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从2020年二季度起触底反弹,2020年全年销售新能源汽车136.7万辆,同比增长10.9%。

新政策在2021年补贴退坡幅度基础上,明确了不同类型、不同领域车辆产品的补贴标准及有关要求,为2021年补贴政策精准执行提供依据,进一步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适应2021年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对产品技术指标门槛的要求

2020年政策规定,2021至2022年,原则上保持技术指标总体稳定。因此,为稳定企业研发生产预期,支持行业保持良好发展势头,按照保持技术指标总体稳定要求,2021年购置补贴政策维持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续驶里程、能耗等技术指标门槛不变。但是,2021年面临着中国工况导入、国六排放标准实施等情况。第五阶段《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以及修订的《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试验方法》、《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和续驶里程试验方法》等相关国家标准,在新政策发布前(即2020年12月31日前)尚未发布实施。上述标准均涉及2021年起新能源汽车试验方法由现行的NEDC(欧洲续航测试标准)转变为WLTC(全球轻型汽车测试循环)的问题。

考虑2021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将采用新的试验方法标准,对部分车辆产品的技术指标值将造成影响,为保障新老标准平稳过渡衔接,新政策提出,对按照新试验方法进行检测的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产品,按同等技术难度,合理规定续驶里程、能耗等技术指标门槛值要求。其他新能源汽车在新试验方法标准下的技术指标门槛,适用财建〔2020〕86号文件(2020年政策)规定。

新政策的主要内容以及与2020年政策的主要变化

第一、坚持平缓补贴退坡力度,保持技术指标门槛稳定

新政策规定,为创造稳定政策环境,2021年保持现行购置补贴技术指标体系框架及门槛要求不变。根据2020年政策要求,2021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在2020年基础上退坡20%;为推动公共交通等领域车辆电动化,城市公交、道路客运、出租(含网约车)、环卫、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民航机场以及党政机关公务领域符合要求的车辆,补贴标准在2020年基础上退坡10%。为加快推动公共交通行业转型升级,地方可继续对新能源公交车给予购置补贴。

补贴退坡将倒逼企业降低成本。新政策未设置过渡期,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企业和消费者已有心理预期,对市场的影响有限。对于汽车生产企业而言,为适应补贴退坡要求积极主动降低生产成本已成为各企业的主要应对举措;对消费市场而言,目前市场表现为高端市场和低端市场的需求旺盛,售价高于30万元的高端市场已不在补贴范围内,低端市场在汽车下乡活动中另有补贴,真正退坡的是售价30万元以下的中高端车型(换电模式除外)。另外,公共领域车辆退坡幅度减半且地方继续给予购置补贴。因此,2021年整个新能源车市场仍将呈现稳定、较快增长的发展态势。

2021年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方案

表1: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方案(非公共领域)单位:万元

表2:新能源货车补贴方案(非公关领域)

表3:新能源客车补贴方案(非公共领域)

表4: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方案(公共领域)单位:万元

表5:新能源货车补贴方案(公共领域)

表6:新能源客车补贴方案(公共领域)

新政策补贴标准的主要变化

从上述2021年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方案(表1至表6)分析,新政策的主要变化有以下几点:

一、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方案(非公共领域)。一是按新政策续航里程大于400公里的纯电动乘用车补贴为1.8万元;续航里程300~400公里的车型补贴为1.3万元。以上两档补贴标准与2020年的1.62万元和2.25万元相比,分别减少0.32万元和0.45万元。二是2021年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下同)综合工况大于50km的每辆补贴0.68万元,2020年为0.85万元,减少了0.25万元。三是纯电动乘用车单车补贴金额的计算公式中里程补贴标准为车辆带电量×400元,而2020年为车辆带电量×500元。四是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的纯电动续驶里程按WLTC工况测试应大于等于43公里。

二、新能源货车补贴方案(非公共领域)。一是中央财政补贴标准(元/kWh,下同)。纯电动货车为252元;插电式混合动力货车为360元。2020年分别为315元和450元。二是中央财政单车补贴上限。纯电动货车N1类1.44万元、N2类2.8万元、N3类4万元。2020年分别为1.8万元、3.5万元和5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货车N2类1.6万元、N3类5万元。2020年分别为2万元和3.15万元。

三、新能源客车补贴方案(非公共领域)。一是中央财政补贴标准(元/kWh,下同)。非快充类纯电动客车、快充类纯电动客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的补贴标准分别为400元、720元和480元。2020年政策分别为500元、900元和600元。二是中央财政单车补贴上限(万元)。非快充类纯电动客车:6<L≤8m为2万元、8<L≤10m为4.4万元、L>10m为7.2万元。2020年政策分别为6<L≤8m为2.5万元、8<L≤10m为5万元、L>10m为9万元;快充类纯电动客车:6<L≤8m为1.6万元、8<L≤10m为3.2万元、L>10m为5.2万元。2020年政策分别为6<L≤8m为2万元、8<L≤10m为4万元、L>10m为6.5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6<L≤8m为0.8万元、8<L≤10m为1.6万元、L>10m为3.04万元。2020年政策分别为6<L≤8m为1万元、8<L≤10m为2万元、L>10m为3.8万元。

关于公共领域车辆补贴方案按2020年政策下降10%且有地方补贴,下降幅度较小,不再赘述。

总体而言,2021年新能源汽车市场正在逐步从补贴驱动转向市场驱动。同时,考虑到企业对规模效应、技术优化等降本增效的举措实施,补贴退坡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利润影响不会太大。

第二、做好测试工况切换衔接,实现新老标准平稳过渡

新政策提出,2021年,我国新能源汽车试验方法标准将更新。新标准发布实施前,按照老标准进行检测的产品,只要符合补贴政策技术门槛要求,均可按规定享受补贴。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在新试验方法标准下的补贴技术要求,有条件的等效全电续驶里程应不低于43公里;电量保持模式试验的燃料消耗量(不含电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与《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GB19578)中对应车型的燃料消耗量限值相比应小于65%,电量消耗模式试验的电能消耗量应小于同整备质量纯电动乘用车电能消耗量目标值的125%。其他新能源汽车在新试验方法标准下的技术要求,适用2020年政策规定。

新政策对2021年新能源补贴并未在产品技术指标门槛上提出更高要求,但从2021年起,新能源汽车试验方法标准将更新,由现行的NEDC(欧洲续航测试标准)变成WLTC(全球轻型汽车测试循环),WLTC测试方法更贴近消费者日常生活驾驶习惯,更切合消费者实际驾驶需求,测试里程数也更加真实。同时,对于汽车生产企业来说,新测试循环标准的推出,将倒逼企业开发更多适合市场需求的产品,进一步促进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发展。

第三、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完善市场化长效机制

新政策提出,落实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产品质量主体责任,鼓励企业积极开展缺陷调查及主动召回。生产企业安全管理体系不到位造成重大事故被主管部门行政处理处罚的,明知产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不主动召回、造成重大事故的,或者被主管部门责令召回的,视程度予以暂停或取消推荐车型目录、暂缓或取消财政补贴等措施。推动建立跨部门信息共享和监管机制,强化对新能源汽车生产、销售、运营、报废等全流程监管,对于起火、重大安全事故等情况,开展跨部门联合调查。进一步加强购置补贴审核,提高重点关注企业现场审核比例。落实和完善新能源乘用车积分交易政策,加快研究新能源商用车积分交易制度,承接购置补贴有序退出,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市场化发展。

新能源汽车产品质量和安全性能,关系到消费者的切身利益,是保障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新政策增加了“落实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产品质量主体责任,鼓励企业积极开展缺陷调查及主动召回”等措施,将切实保障消费者利益。同时,落实和完善新能源乘用车积分交易政策,加快研究新能源商用车积分交易制度,将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市场化发展。

第四、切实防止重复建设,推动提高产业集中度

新政策提出,加强汽车投资项目和生产准入管理,严控增量、优化存量,严格执行新建企业和扩大产能项目等规范要求。加大僵尸企业退出力度,鼓励优势企业兼并重组、做大做强,坚决遏制新能源汽车盲目投资、违规建设等乱象,推动产业向产能利用充分、产业基础扎实、配套体系完善、竞争优势明显的地区和企业聚集,不断提高产能利用率和产业集中度。新能源乘用车、商用车企业单次申报购置补贴清算车辆数量应分别达到10000辆、1000辆。

近几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供需结构不匹配、创新能力有待提高,盲目投资、无序发展等问题在一些地方、一些企业还不同程度的存在。因此,为加快构建产业发展新格局,贯彻实施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营造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发展环境,必须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系统研究加强产业管理、促进新能源汽车健康有序发展的政策措施,严格执行《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坚决遏制盲目上马新能源汽车项目等乱象,不断提高产能利用率和产业集中度,持续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形成高质量发展的国际化竞争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