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守“房住不炒”,广东2.77亿元违规流入房地产贷款被收回

新华财经广州3月16日电(记者 孟盈如)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和广东银保监局获悉,截至3月16日,广东辖内(不含深圳)银行机构已完成个人经营性贷款自查的银行网点共4501个,排查个人经营性贷款5678亿元、个人消费贷款2165亿元,发现涉嫌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问题贷款金额2.77亿元、920户,其中广州地区银行机构自查发现涉嫌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问题贷款金额1.47亿元、305户。

对此,广东银保监局已要求银行限期整改问责,目前银行机构采取了终止额度、一次性全额结清、分期提前还款等整改措施。

针对经营贷、消费贷违规流入房地产情况,2月9日,广东银保监局下发《关于组织辖内银行机构开展经营性贷款、个人消费贷款风险排查的通知》,部署全辖银行机构从授信调查、审查审批、贷后管理以及第三方机构业务合作等方面开展全面自查。

近期,广东银保监局监管处室分组对广州地区问题较为突出的银行进行了全覆盖现场督导,明确提出监管意见。同时加强数据分析,向部分银行发送个人经营性贷款疑似挪用于购房的数据,共发送疑点线索642笔,机构排查确认40笔个人经营性贷款被挪用于购房。

从现场调查和银行自查的情况看,银行机构暴露出授信调查未充分了解客户财务状况、贷后管理不到位导致信贷资金被违规挪用于购房等问题,反映了银行机构在信贷管理的制度和执行上还存在不足。

值得关注的是,已发现的违规行为中,有相当部分的贷款出现了房地产中介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等“包装”助推的身影,涉嫌违规的操作方式包括通过中介机构过桥垫资套取经营贷置换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经过转手多次后挪用个人经营性贷款用于购房首付款等。

针对市场多主体助推房地产信贷市场乱象抬头的情况,广东银保监局将抓典型问题严肃问责,形成监管震慑。下一步,广东银保监局将对经查实的经营贷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违规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对于从业人员“顶风作案”等性质恶劣的行为将从严处罚。

据广东银保监局介绍,接下来,将要求银行机构开展自查,督促银行机构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问责,并严格审核借款人资质和经营主体信息真实性,对贷款资金被挪用行为及时预警处置。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联合表示,对于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方式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者,以及对此提供不当协助者,有关部门将对其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联合惩戒。骗取贷款或者诈骗贷款是国家明令禁止的犯罪行为,更会受到严厉打击和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