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公募REITs项目获高效受理 万亿市场迸发依赖制度建设跟进

新华财经深圳4月24日电 沪深交易所23日同时宣布,正式受理首批共4单基础设施公募REITs项目申请。这意味着,基础设施公募REITs审核工作全面启动,资本市场积极服务国家战略和实体经济发展又迈出重要一步。

首批项目从申报到受理仅历时48小时

记者了解到,首批4单基础设施公募REITs项目聚焦于重点区域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其中,上交所受理的首批两单基础设施公募REITs项目是资本市场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和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战略的又一重大行动。深交所受理的首批两单基础设施公募REITs项目分别位于京津冀和粤港澳两大一体化发展重点区域,所属行业均为国家重点领域。

值得注意的是,自4月21日17时左右,沪深交易所正式接收首批基础设施公募REITs项目申报,到4月23日17时左右,沪深交易所受理首批基础设施公募REITs项目申请,仅历时48小时,申报受理工作高效有序。

记者了解到,项目正式受理后,沪深交易所将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和规则要求开展审核工作,严把试点项目入口关,强化审核质量控制机制,提升项目审核质效。按照相关规则,交易所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出具首次书面反馈意见;无需出具反馈意见的,将通知基金管理人、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基金管理人、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则应当在收到书面反馈意见后30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回复。

市场人士预测,目前亮相的4个项目最快5月便能拿到证监会核发的发行批文,6月可在交易所挂牌上市。

试点储备项目成色优质

2020年4月30日,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基础设施REITs试点通知,国内公募REITs序幕正式拉开。

根据试点通知指引,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了基础设施REITs试点项目申报工作通知、中国证监会出台了投资基金指引等政策文件,各地发展改革委迅速行动起来。

记者从业内人士处了解到,自试点通知发布以来,金融市场反应热烈,各地政府部门和原始权益人对项目申报从了解观望到积极参与,转变过程比较迅速,纷纷对本地项目申报工作进行了初审并报送至国家发展改革委,经国家发展改革委评估后再推荐至中国证监会。目前除了获批的4个项目外,还有不少项目在积极“筹备”之中。

参与首批试点项目评估的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研究中心副主任徐成彬告诉记者,从首批申报项目看,资产质量总体较优,发起人或原始权益人中不乏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

具体看来,当前在途申报项目有一下特点:从区域分布看,申报项目所在地位于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海南、长江三角洲等重点区域,以及国家级新区或产业园区。经济相对发达的东部地区和沿海地区申报最为积极,北京、广东和深圳申报的项目数量位居前三。非重点区域也有项目申报。

从行业分布看,申报项目既有传统的基础设施,也有新型基础设施和产业园区,其中产业园区、收费公路、仓储物流的项目数量位居前三。非重点行业也有申报,例如轨道交通项目。

从所有制性质看,大多数发起人或原始权益人属于地方国有企业和中央企业,但也不乏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发起人或原始权益人基本上都是各领域和当地的龙头企业,很多属于上市公司,甚至是境外上市企业。

从资产规模看,几乎每一单资产规模均超过10亿元,部分项目资产估值超过100亿元。像仓储物流、污水垃圾处理资产,单个项目规模较小,基本上都是打包申报,以形成规模效应。

相关配套制度规则仍待突破

基础设施REITs试点是投融资领域的开创性工作,记者从参与首批REITs试点工作的业内专家处了解到,未来持续推进REITs,仍需在相关制度规则方面取得突破。

一是,强化底层资产合规性。徐成彬认为,资产合规性是保障投资人利益的前提条件,合规的底层资产必须权属清晰,符合宏观管理政策要求,依法依规履行了项目投资管理手续,包括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规划、土地、开工和竣工等阶段的必备手续。

二是,解除各种转让限制条件。基础设施REITs是将项目公司100%股权转让给公募基金,项目资产(或股权)、附着债务等他项权利必须具有可转让性。”在首批REITs试点阶段,很多项目公司股权、特许经营权等都涉及相关转让限定问题,各相关原始权益人为解除这些限定条件,需要相关合同签署机构及有权机构出具无异议函,这个环节最花费时间。”徐成彬说。

三是,统一解决国有资产进场豁免问题。我国基础设施REITs试点大多涉及国有资产转让问题,一方面申报材料需要说明基础资产转让的程序和合规性,另一方面原始权益人需要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沟通和反馈情况。深圳地铁相关负责人表示,在首批REITs试点阶段,深圳、北京、上海等地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积极支持试点工作,通过个案处理有效解决了国有资产进场豁免问题,希望下一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管部门能够出台政策,统一解决公募REITs无需另行履行国有资产交易程序问题。

四是,出台税收减免或递延等优惠政策。基础设施REITs往往涉及所得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等税种,税收优惠是国际上REITs的普遍做法。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国暂未出台专门针对REITs税收优惠政策,而税收往往是事后核查的。在基础设施REITs试点阶段,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原始权益人制定拟纳税方案,并主动向有权管辖的税务部门进行咨询或报告。同时,基金管理人在设计项目公司股债结构方案时,通过股东借款等形式,实现满足投资人分红要求。业界呼吁REITs税收优惠激励机制早日出台,从根本上激发REITs发行的内在动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