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等开会讨论房地产税改革试点,释放什么信号?

新华财经北京5月12日电(王春霞)财政部网站11日发文称,财政部、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税务总局负责同志11日在京主持召开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听取部分城市人民政府负责同志及部分专家学者对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

最近几年,有关房地产税方面的政策表述,较多体现为“推进房地产税立法”等概念, 并未提及“试点”。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分析,结合最近官方表态来看,上述座谈会释放出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加快的信号。未来可能在房地产税立法完成之前,率先在部分城市推出房地产税试点,这些城市试点经验也可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工作。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也认为,当前首次提及“改革试点工作”,具有很强风向标意义,即此次会议后房地产税可能在部分城市会试点。“从当前房地产市场的管控思路看,“解决大城市住房问题”成为今年的发展思路,或意味着大城市先行试点的可能性最大。” 严跃进说。

“这就向社会释放房地产税开征的信号,房地产税迟早都要开征。”粤开证券研究院副院长罗志恒表示。

多位财税专家认为,在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下,房地产税要先立法,然后才能征税。不过,房地产税立法并没有明确的时间表。

“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已被写进“十四五”规划纲要,但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的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中,并未提及房地产税。“从今年全国人大的立法计划看,房地产税没有纳入立法计划,也就说明房地产税年内不可能出台。但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力度不会减小,而且很可能会对区域中心城市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波动加大控制力度。”中国财政预算绩效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张依群表示。

张依群认为,当前我国经济处于刚刚摆脱疫情的困扰开始出现稳定恢复阶段,但不确定不稳定因素依然存在,经济转型升级还处于关键时期,要保持宏观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以进一步巩固来之不易的防疫成果和经济增长,短期内出台房地产税的总体环境和条件还不够成熟。

值得关注的是,财政部部长刘昆5月6日撰文《建立健全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的现代财税体制》,透露财税体制改革在“十四五”时期的重点工作,其中“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被提及。

这并不是刘昆首次在文章中提及房地产税立法问题。去年12月,刘昆在《建立现代财税体制》一文中,对房地产税也有同样的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