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将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培育多元供给主体

新华财经济南6月18日电(记者陈国峰)记者日前从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十四五”时期,山东将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弥补结构性供给不足,2025年底,在100家规模化机构中,争取30家实现3万平方米、1000间的经营规模。

山东将培育多元供给主体,加快发展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企业、房产经纪机构、资产管理公司等拓展租赁业务,重点发展自持物业的住房租赁企业。鼓励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开展租赁住房投资、融资、建设、收储和运营管理业务。

为完善长租房政策,山东将适度新建、盘活存量,多渠道筹集租赁房源,引导国有和民营企业共同参与。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土地供应向租赁住房建设倾斜,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完善支持住房租赁优惠政策,降低租赁住房税费负担。加大租赁住房金融支持,鼓励保险、基金、信托等金融机构投资租赁住房,推动住房租赁企业发行租赁住房建设债券,鼓励银行提供长期、低息贷款,稳步发展租赁住房投资基金。保障租赁双方特别是承租人合法权益,逐步使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构建长期稳定的租赁关系。

山东还强化住房租赁市场监管,规范市场行为,合理调控租金水平。严格落实住房租赁条例,加强对住房租赁企业、中介机构信息发布、资金使用等全流程监管。租赁需求旺盛的城市加快建设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对租赁机构登记备案、房源核验、信息发布、网签备案等环节重点监控。规范轻资产住房租赁企业管理,严禁套取使用“租金贷”,严格监管“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等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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