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城县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工作

8月2日至6日,汝城县按照省司法厅要求,严格按照复核标准,结合疫情防控要求,自制了《汝城县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自查表》,在充分征求乡镇民政办(工作站)、司法所、县民政局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之后,对县内15个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做出“建议保留”的决定。

此次复核工作采取线上线下相互结合的方式,查看和了解到2019年以来汝城县内15个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和民主法治建设的详细情况,指导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对标对表完善各项民主管理、法治建设和乡村振兴工作,落实工作措施,收集工作台账资料;继续完善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完善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在自查阶段,充分详细了解15个村(社区)的民主法治示范工作创建情况,对照创建标准,逐项对档案资料、法治宣传栏、法治文化墙及法律图书角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鼓励各村(社区)结合本村(社区)实际情况加强特色建设,提升创建质量,巩固创建结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汝城县以此次复核验收作为新起点,立足乡村法治建设基础,以增强基层民主法治化管理能力为目的,致力于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以良好的法治环境为汝城县乡村振兴战略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