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湖区开展全国和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工作

为进一步巩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质量,强化动态管理,提升工作成效,深化法治乡村建设,助力乡村全面振兴,按照司法部、省司法厅、市司法局的工作部署,从8月1日起至今,郴州市北湖区司法局全面开展开展全区国家级、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工作。

此次复核工作是对全区范围内经2019年年度复核合格后保留的第一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第八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以及第一至第八批“湖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第九批“湖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复核审查。

复核工作采取实地走访和自查相结合方式进行,由区司法局牵头组织各乡镇(街道)司法所深入获得称号的村(社区)实地核查是否存在司法部规定的“五种”撤销情形,即:存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行为的;存在涉黑涉恶涉邪教行为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发生重大事故的;存在群体或越级上访事件的;存在其他不符合创建标准的。村(社区)自查依法制定完善市民公约、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和“四民主两公开”各项制度落实情况。针对复核的结果,对于存在制度不完善不规范问题的,提出改进意见并督促落实;对于存在司法部规定的“五种”撤销情形的上报予以撤销;对于符合条件的建议保留荣誉称号。复核最终结果将形成报告和汇总表上报市司法局,同时在湖南普法网、如法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无异议再上报司法部。

据统计,北湖区已成功创建2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3个湖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个“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通过复核审查,进一步提高全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整体创建水平与层次,使全区民主法治工作水平提档升级,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民主法治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为深化法治乡村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下了坚实的法治堡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