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盗用公共绿地,该罚!

连塘路新铺的草皮

近日,岳麓区城管执法大队接到一起毁绿投诉案件,市民反映岳麓区洋湖街道连塘路有绿化维护工人刚铺好的绿化草皮不翼而飞,剩下光秃秃的黄土。执法人员赶到违法现场,进行走访调查,调取周边监控视频,还原违法现场,锁定违法当事人蒋某某和涉事车辆。

执法人员现场查看

经过执法人员调查核实,蒋某某为迎接负责项目工地检查,临时买不到草皮,想起前一天路过连塘路时有施工人员正在铺设草皮,于是安排司机易某某带两名工人到连塘路将新铺的20平方米草皮拖回负责建筑工地。通过法律教育,蒋某某认清了自身违法事实,并道出了原因,他表示自己心怀侥幸心理,以为这么少的草皮没有谁来查,也不会有多大的责任。根据《长沙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和四十七条之规定,岳麓区城管执法大队对蒋某某违法行为作出恢复绿化保证存活,并处罚款人民币4000元。

岳麓区城管执法大队潇湘大道中队中队长王小军介绍,城市绿化的花草树木及附属设施属于国家财产,盗用、损毁等行为都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希望广大市民朋友共同守护城市绿化,共创美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