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控人信披等多方面违规 *ST目药被上交所通报

12月28日,*ST目药(SH:600671)公告称,上交所日前披露的“纪律处分决定书(〔2020〕124号)”显示,*ST目药及控股股东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长城集团”)、实际控制人赵锐勇和赵非凡在信息披露、规范运作等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多个违规行为。

纪律处分决定书称,控股股东长城集团未及时披露多项重大事项。其中包括:未及时披露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的合作协议;未及时披露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的股份质押诉讼;未及时披露股份被轮候冻结信息。

同时指出,*ST目药在6方面存在违规行为。其中包括:重大资产重组未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及披露义务;签订重大工程合同未履行股东大会决策程序及披露义务;资产收购未履行股东大会决策程序及披露义务;未及时更正2018年第一季度至2019年第一季度的定期报告;对外提供借款未及时履行董事会决策程序及披露义务;公司对外担保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

上交所表示,鉴于上述事实和情节,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的有关规定,对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暨时任公司董事长赵锐勇、实际控制人暨时任公司董事长赵非凡、时任总经理李祖岳(代行董事会秘书)、时任董事兼财务总监周亚敏予以公开谴责,并公开认定公司实际控制人兼时任公司董事长赵锐勇、实际控制人兼时任公司董事长赵非凡5年内不 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时任董事兼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吴建刚,时任董事兼总经理祝政、俞连明予以通报批评。

上述纪律处分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