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收违法所得 上海崟蒂建筑装潢设计中心非法买卖外汇被罚

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网站近日公布的外汇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陕汇检罚〔2020〕10号)显示,上海崟蒂建筑装潢设计中心非法买卖外汇,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银发〔1996〕210号文印发)第三十二条规定。

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四十五条规定,对其警告,并处人民币162.63万元的罚款。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发现,上海崟蒂建筑装潢设计中心成立于2017年1月25日,杨雪冰持100%比例股份。

《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银发〔1996〕210号文印发)第三十二条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在外汇指定银行办理结汇和售汇,也可以在外汇调剂中心买卖外汇,其他境内机构、居民个人、驻华机构及来华人员只能在外汇指定银行办理结汇和售汇。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四十五条规定:私自买卖外汇、变相买卖外汇、倒买倒卖外汇或者非法介绍买卖外汇数额较大的,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违法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