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水利厅发布防洪防汛自救常识

目前,黑龙江省已进入防汛关键期,极端天气和短时强降雨极易引发山洪灾害、江河洪水、城市内涝、农田积水等洪涝灾害。请广大群众密切关注天气预报与预警,合理安排生产、生活及出行计划,避免进入山区半山区、江河行洪区、蓄滞洪区及低洼易涝地带等危险区域,确保自身安全。

一、暴雨洪水发生前:在城区外居住的居民要避免在低洼地带、山体滑坡威胁区域建房,避免将房屋建在受河道出槽洪水顶冲的地方。不要人为侵占河道自然行洪断面。每年夏初要对房前屋后进行检查,留心附近山体变化,看山上是否有裂缝滑坡迹象。城镇居民、商场、学校、厂矿等要熟悉周围环境,自备必要的防水、排水设施,注意收听当地气象防汛部门的预报,及时做好人员疏导转移等工作。

二、暴雨洪水发生后:发现重大征兆或已经发生灾害时,立即报警,尽快将消息传递出去,争取控制灾害发展。在紧急情况下,头脑冷静,行动快速,果断放弃。暴雨洪水突发性强,当发现河道涨水,要迅速撤离。汛期河道涨洪时,千万不要强行过河,要耐心等河水退了以后过河,或绕行过河。在发生暴雨洪水时,行人避雨要远离高压线路、电器设备等危险区域,雷雨时要关闭手机。学校要视情况临时放假或统一留校避洪,安排好临时食宿,并通知家人,避免家长在接应寻找孩子的路上发生意外。要及时对溺水者进行人工呼吸等紧急救护等。

三、被水围困正确求救:无论是孤身一人还是聚集人群突遭洪水围困基础较牢固的高地或砖混结构的住宅楼房时,只要有序固守等待救援或等待洪水消退即可解围。如遭洪水围困于低洼处的溪岸、土坯或木结构的住房里,有通讯条件的,可利用通讯工具向当地政府和防汛部门报告洪水态势和受困情况,寻求救援;无通讯条件的,可制造烟火或来回挥动颜色鲜艳的衣物或集体同声呼救,不断向外界发出紧急求助信号,力求尽早脱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