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螺创业与海创投资订立总采购协议


(资料图)

海螺创业公告,于2023年1月4日,海创投资(为其本身及代表其附属公司)(作为服务供应商)与公司(为其本身及代表其附属公司)(作为接收方)订立总采购协议。根据总采购协议,集团同意自海创投资集团采购相关产品。

于2023年1月4日,公司(为其本身及代表其附属公司)(作为服务供应商)与海创投资(为其本身及代表其附属公司)(作为接收方)订立总港口服务协议。根据总港口服务协议,集团同意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期间于集团拥有的港口向海创投资集团提供港口服务。

于2023年1月4日,海创投资(为其本身及代表其附属公司)(作为服务供应商)与公司(为其本身及代表其附属公司)(作为接收方)订立总工程服务协议。根据总工程服务协议,海创投资集团同意向本集团提供工程服务。

于2023年1月4日,海创投资(为其本身及代表其附属公司)(作为业主)与公司(为其本身及代表其附属公司)(作为租户)订立总租赁协议。根据总租赁协议,海创投资集团同意向集团出租相关物业,惟须遵守及受限于当中所载相关条款及条件。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