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上市公司定增项目泄密 三人内幕交易获利95万被罚-天天聚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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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证监局日前发布了2023年1号“罚单”,详尽披露了华友钴业战略投资中心副总经理、深圳市斯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余鹏以及王佳、汤佩芬内幕交易国民技术股票的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1号》显示,经查,2021年7月5日,国民技术董事长兼总经理孙某彤、董事长助理沈某乘飞机到杭州,专程拜访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友钴业”)。7月6日上午,孙某彤及沈某拜访华友钴业董事长陈某华,华友钴业战略投资中心副总经理、深圳市斯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余鹏陪同。期间,孙某彤受陈某华启发,认为自己也可以尝试走定增这条路来提高对公司的控制权。中午,孙某彤、沈某、余鹏在华友钴业食堂就餐,孙某彤请余鹏介绍熟悉定增业务的券商,饭后余鹏联系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并购部总监栾某飞,栾某飞联系华泰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线业务二部副总裁李某清代表华泰证券和孙某彤开会见面。晚上,孙某彤与国民技术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叶某桃在国民技术办公楼与华泰证券李某清见面,初步咨询公司定增事项可行性。之后,李某清将见面情况告诉余鹏。最终,国民技术选取中信证券、中伦律所及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杭州分公司进场,并于7月12日下午收市后,申请股票停牌并发布《关于筹划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暨控制权变更的公告》。

重庆证监局指出,国民技术筹划控股权变更属于《证券法》所规定的重大事件,具有重大性,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上述信息在公开前属于内幕信息。内幕信息的形成时间不晚于2021年7月6日,公开时间为2021年7月12日下午收市后。余鹏因给孙某彤介绍券商并因工作关系持续关注国民技术而知悉国民技术筹划控股权变更事项,系内幕信息知情人,知悉时间不晚于2021年7月6日。

2021年7月6日,余鹏因给孙某彤介绍券商华泰证券并因工作关系持续关注国民技术而知悉国民技术筹划控股权变更事项。知悉内幕信息后,余鹏7月10日将该事项告诉配偶王佳。2021年7月11日,王佳和余鹏去汤佩芬家做客,将该事项告诉汤佩芬。

经查,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汤佩芬账户累计买入国民技术股票20.09万股,成交金额406.8431万元。其中,余鹏、王佳夫妇出资90万元,汤佩芬出资316.8431万元。同年7月20日,国民技术复牌当日,汤佩芬账户卖出持有的国民技术股票,成交金额502.7121万元。经计算,累计盈利95万余元,其中余鹏、王佳夫妇获利27.3万元,汤佩芬获利67.7万余元。

重庆证监局表示,汤佩芬于2021年7月11日知悉内幕信息,7月11日、12日共突击转入400万元至证券账户,7月12日大量买入国民技术股票。汤佩芬证券账户资金变化,与余鹏、王佳、汤佩芬获悉内幕信息时间基本一致,存在买入前突击转入资金,并于一天内大量买入同一股票的异常情况。余鹏、王佳夫妇和汤佩芬知悉国民技术筹划控股权变更内幕信息,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通过汤佩芬账户买入国民技术股票,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综合考虑各方在违法行为中所起到的作用大小,依据《证券法》相关规定,重庆证监局决定没收余鹏、王佳、汤佩芬违法所得95万余元。其中,没收余鹏、王佳违法所得27.3万元,没收汤佩芬违法所得67.7万余元。对余鹏、王佳、汤佩芬处以罚款合计达95万余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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