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河市人民检察院对一起盗窃案召开不起诉公开宣告会

为进一步提高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实现案件办理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6月18日下午,三河市人民检察院对一起盗窃案进行不起诉公开宣告。

  

  2021年5月28日,公安机关将王某某、李某某、徐某某、丁某某、谷某某涉嫌盗窃罪一案移送审查起诉。案件受理后,三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5名犯罪嫌疑人均为19岁至23岁的年轻人(其中2名为在校大学生),且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在案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多次诚恳道歉,取得了被害人谅解,决定对王某某等5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并进行公开宣告,并邀请本案侦查人员和被不起诉人亲属一同参加。

  

  公开宣告会上,承办检察官庄严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并对5名被不起诉人进行了语重心长的法治教育。5名被不起诉人对自己的盗窃行为深表悔意,均表示将珍惜改过自新的机会,绝不再触碰法律底线。不起诉公开宣告仪式,其目的就是通过庄严且富有仪式感的宣告流程,帮助被不起诉人树立对法律的敬畏之心,深刻认识到自己犯罪行为对他人、对家庭、对社会造成的严重后果,从而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改正不良行为,积极回归社会、回报社会。

  

  三河市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强化公开力度,创新公开方式,提升司法公信力,通过公开释法说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