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人民检察院举行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公开听证会

  
      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让司法办案更加公开、透明,让法律更具温度和人性。7月16日,迁安市人民检察院对涉嫌诈骗罪的刘某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进行公开听证。3名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以及公安机关办案人、看守所人员受邀参加听证。
  

 

  听证会上,检察官助理首先宣读听证会纪律,并宣布了听证会议题、听证员名单等。案件承办人向与会人员介绍了基本案情和有无羁押必要性的法律依据,考虑到犯罪嫌疑人刘某某认罪认罚、初犯偶犯、已赔偿、取得谅解等从宽处罚的情节,提出拟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的初步意见。
  

      与会的侦查人员、看守所监管人员和听证员分别就刘某某有无继续羁押必要阐述了自己的观点。经评议,一致认为刘某某主观恶性较小,认罪悔罪,并与被害方依法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取得对方谅解,无继续羁押的必要,可以变更强制措施。

  会后,我院将根据已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证据,结合听证意见,依法对案件作出处理决定。不羁押并不意味着法律责任会消失、减轻,而是同样适用罪责刑相适应原则,让犯罪者既受到惩罚又受到教育。
  

 

       检察院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重要举措。迁安市人民检察院将常态化举行公开听证会,以看得见的方式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和检察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