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北检察】保护水资源,我们在行动!

近日,路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李志强带领第四检察部干警赴路北区农业农村局,向农业农村局、韩城镇政府、果园镇政府送达水资源保护检察建议,并就如何落实检察建议保护水资源进行工作磋商。

  

 
 
路北区检察院在“推进桶装饮用水安全及地下水保护专项监督活动”中发现,某公司存在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取水用途、某村集体擅自转供地下水、某生产企业未经用水许可违规采水等问题。上述违规取用水的行为破坏了水资源保护和管理秩序,致使公共利益受到损害。
 
 
为依法保护水资源,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路北区检察院向农业农村局、韩城镇政府、果园镇政府送达检察建议,要求其对违法取用地下水的企业进行查处、整改,引导企业规范经营,加强水资源的管理和保护,并加强对本辖区用水单位和个人的监督管理,开展全方位摸排检查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用水的行为。
 
路北区农业农村局表示,作为水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内地下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负责,相关企业违规取水行为,破坏了水资源管理秩序,下一步会根据检察建议内容积极履职,加强执法检查,督促整改。

 

  两个镇政府也表示会协助、配合路北区农业农村局,全面落实检察建议内容,做好辖区水资源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