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报道:保定市莲池区检察院开展考察帮教——两名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

“非常感谢检察机关给自己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以后一定会继续加强法律认知,力争早日成为一个对社会有帮助的人。”经过6个月的考察期后,两名涉罪未成年人于日前先后向保定市莲池区检察院提交了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心得总结,并分别向检察官表示了感激之情。

莲池区检察院受理了该两名涉罪未成年人案件后,检察官秉承“认真负责、教育挽救”的未成年人检察办案理念,在审查案件后,数次与涉罪未成年人住所地检察机关、社会工作组织沟通、协调,并赴涉案未成年人住所地、学校实地考察,认真调研。最终,对两名涉罪未成年人分别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签订了六个月的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协议。

经检察机关的指导监督教育与社工组织的协调帮助,两名涉罪未成年人在6个月的考察期间遵守监督考察协议规定,定期报告心理动态、活动情况,提交思想汇报、总结,并主动学习法律知识,参与法律培训。同时,他们还加入志愿者团队,发挥自身技能,为养老院、孤儿院等社会福利机构入住人员修剪头发、为社区清除杂物垃圾、协助患者进行理疗康复等,实际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社区治理等,为残疾人、老年人等弱势群体提供志愿服务,高质效完成了6个月的考察。该院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