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公益诉讼检察能力提升专题研修班在河北省检察官学院举办

  为深入推动《京津冀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合作框架意见》的贯彻落实,加强京津冀检察机关联系协作,深入推进京津冀检察机关人才队伍建设协同发展,7月19日至23日,京津冀公益诉讼检察能力提升专题研修班在河北省检察官学院举办。京津冀三地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业务骨干100余人参加了本次培训。

  受河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丁顺生委托,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任国强出席开班式,并以“提高站位 服务大局 提升能力 推动京津冀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协同发展”为题做动员讲话。任国强要求全体学员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京津冀协同发展大局贡献公益诉讼检察力量;以办案能力水平提升为抓手,夯实京津冀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协同发展根基。希望京津冀三地学员能够相互学习借鉴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实践中的经验,在培训中有所思、有所悟、有所得,不断提升自身业务能力。同时,积极开展传导式培训,将培训资源和培训成果辐射到所属地区的公益诉讼检察队伍中,充分发挥联合培训效能,为推动京津冀三地公益诉讼检察队伍能力共同提升贡献力量。

  本次联合培训突出政治思想引领,安排了西柏坡和正定塔元庄两次现场教学。在西柏坡,参训学员在绵绵细雨中参观了西柏坡纪念馆,重温入党誓词,深切缅怀革命先辈的丰功伟绩,感受党中央在西柏坡波澜壮阔的奋斗历程,深刻理解“两个务必”的精神实质。在塔元庄,参训学员全面了解塔元庄的发展变迁,亲身感受党的惠民政策给农村和农民生活带来的翻天覆地变化。两次现场教学,使参训学员进一步锤炼了党性修养,提升了爱党爱国情怀,强化了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

  本次联合培训严格落实高检院“检察官教检察官”要求,坚持“学员即教员”,将案例教学贯穿始终。北京市检察院第四分院第四检察部主任王志国、天津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李佳、河北省沧州市肃宁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李静等11名业务骨干,围绕自己亲身办理的典型案例,与参训学员进行了深层次的分析、互动、交流。

  本次联合培训创新使用结构化讨论的方法,围绕“检察机关在食药领域民事公益诉讼中提出惩罚性赔偿诉讼请求相关问题”“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一体化机制的运用”开展实战交流研讨,有效拓宽了学员视野、增进了情感认同、凝聚了办案共识,进一步树立起京津冀协同发展“一盘棋”的思维,使培训达到1+1+1大于3的效应。

  本次专题研修班开设开放课堂,河北省三级检察机关相关部门通过视频直播方式进行了同步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