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立案48小时顺利扣押9部车辆 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

2021年7月中旬,王某某和河北怀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向怀来县人民法院申请对马某某、焦某某(马某某配偶)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涉案标的金额共计106万元。因马某某近日意外身故,与其有债权债务关系的王某某及河北怀来农村商业银行为防止其财产流失、转移,向我院提供财产线索,要求对马某某生前经营的二手车交易公司现有的车辆及焦某某名下一处房产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防止被申请人的财产流失、转移,确保后续诉讼及执行程序的顺利进行,执行局长吴军在接到立案庭移交的案件材料当天就带领执行局干警迅速行动,闪电出击,共出动执行干警五人,司法警察七人,到马某某所有的二手车交易公司对焦某某现场送达了保全裁定书。经过吴局长耐心细致地解释,最终做通了焦某某及其家人的思想工作,被申请人消除了对抗情绪,配合执行干警拿出车钥匙和车辆手续材料。但在执行干警准备将扣押车辆开出店门的时候,有五人因与马某某有经济纠纷,情绪激动,围堵在店门口并设置障碍物阻拦扣押车辆驶出。吴军局长认真询问了几人与马某某的纠纷情况,释法明理,告知他们可以向法院申请起诉,也可提交诉前保全申请,保全马某某的其他财产,但不得妨碍本次执行行动,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最终得到了五人的配合,将障碍物移走,执行干警顺利将九部车辆成功扣押到法院。立案48小时,怀来法院已按照申请保全的裁定内容全部执行完毕,将被申请人所有的九部车辆查封、扣押在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