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领导到宣化区法院调研“全要素集约化执行模式” 改革工作

2021年7月29日上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任晓刚,审委会委员、二级高级法官王大鹏,执行局副局长、综合管理处处长李振洪,执行局综合管理处四级高级法官崔宪伟,石家庄桥西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刘飞虎到宣化区法院调研“全要素集约化执行模式” 改革工作,并召开座谈会。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靖,党组成员、执行局长邢海丽等领导陪同调研。宣化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顾亚军,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昝荣博,执行局长刘学东、执行局副局长赵燕及各组组长参加了座谈会。

在座谈会上,省高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任晓刚一行听取了宣化区法院执行局长刘学东就开展“全要素集约化执行模式” 改革试点工作的情况汇报;各组组长对本组就这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详细汇报,并就全要素集约化执行办案系统使用过程中取得的经验和遇到的问题,同与会人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交流。随后,任晓刚局长一行实地查看了我院执行局实施启动、研判裁决、协调管理等六个组实际工作开展情况,并与一线干警亲切交流。

任局长对宣化区法院改革试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如何开展好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四点具体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改革试点工作。“全要素集约化执行模式”改革试点工作是提升执行水平、深挖执行潜能、防范廉政风险、提高群众满意度的有益尝试,院长要亲力亲为,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做好改革试点过程中的保障工作,要不折不扣落实省法院安排部署。二是要抓紧优化改进系统。改革试点工作过程中,要坚持问题导向,做好现有执行办案系统的衔接工作,优化和完善新系统功能需求,提高问题解决效率,提升系统应用体验。三是要做好执行工作的统筹协调。处理好执行改革工作与指挥中心工作的关系问题,找准并重构指挥中心职能定位,真正发挥指挥中心的工作效用;在指挥中心“三统一”管理工作的框架下,构建以法官为中心,裁决组、事务组、管理组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监督的新型工作模式。四是要进一步提升执行人员素质。强化业务培训,更新办案理念,规范执行行为,提升应用能力,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确保执行工作规范开展、有序衔接、高效落实。

宣化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顾亚军对省法院领导到我院指导工作表示感谢。并提出,省法院将宣化区法院列为改革试点,是对宣化区法院执行工作的督促和肯定,在今后的工作中,宣化区法院将以此次调研指导为契机,严格按照省高院要求,在省高院、市中院领导的指导和法院同志们的共同努力下,全力推进执行工作流程化办案模式改革试点工作,全面提升执行质效,全面加强执行队伍建设,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执行工作的新进展、新成效,推动宣化区法院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