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诉前司法鉴定 解决人民群众难题

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因涉及人伤、车损,在司法鉴定案件中占比较高。以往,当事人多通过自行委托鉴定的方式明确赔偿数额、达到举证目的,而实践中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的鉴定往往不认可,常在诉讼中启动重新鉴定程序,导致大量案件审理期限偏长、调解难度加大。

为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有效缩短案件审理期限,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办案效率,我院道交团队积极推进诉前司法鉴定工作,将司法鉴定由“诉中”前移至“诉前”。一方面强化诉前鉴定引导,采取多种方式多角度宣传讲解诉前鉴定的优点,引导当事人将有鉴定需要的案件登记为诉前鉴定案件。另一方面组建专人负责鉴定前期准备工作,由专职人员集中统一负责送达、组织质证工作,缩短案件流转时间。完成鉴定材料质证程序后,主动与相关部门对接,及时将案件移送到司法技术部门,双方当事人在法院的主持下共同选择鉴定机构,依法委托相关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

今年以来,我院新收诉前鉴定案件98件,群众中满意度百分之百。扎实推进诉前鉴定工作,一方面有效避免了因单方鉴定争议而重复鉴定给当事人带来不必要的诉累,另一方面大大减少了诉讼中鉴定材料周转、庭审质证耗时时间,缩短了审理期限,节约司法资源。同时,诉前鉴定结果有助于让当事人形成合理预期,利于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努力将纠纷化解在诉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