蠡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蠡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第十七届县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来的法院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7年以来的工作回顾

 

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来,法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县人民政府、县政协和其他各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题,坚持“抓班子、带队伍、抓党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不断强化工作措施,健全工作机制,大力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全面开展审判执行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审判执行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蠡县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805件,与2016同比,收案增加564件,审、执结3559件,结案增加691件,扣除公告、鉴定、中止类案件,结案率为93.53%。在2017年度全省法院阳光司法指数综合评估中,蠡县法院位居全省第四十名,全市第二名。

2018年,蠡县法院共受理案件4647件,同比增长21.65%,结案4267件,同比增长19.73%,结案率91.77%,一线法官人均结案数达到171件,同比增长29.55%。案件质量不断提升,各项工作指标持续向好。11月26日,河北电视台“今日法治”栏目播出蠡县法院执行现场,节目的播出展现了执行干警的优良作风,宣传了蠡县法院开展“燕赵利剑”行动攻坚“执行难”的坚强决心,实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9年蠡县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6103件,结案5670件,结案率为92.91 %,审判质效稳居全市法院前列。2019年执行质效各项指标综合排名位居全省基层法院第一名,摸索开创了一系列可复制的先进经验和作法,赢得了上级法院和其它兄弟法院的广泛赞誉。

2020年,蠡县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949件(其中新收4687件,旧存262件),新收案件同比下降18.1%;审执结案件4817件,同比下降17.5%;结案率97.33%;同比上升1.62%。法官人均结案119.61件,均衡结案各项指标位居全市基层法院前列。

2021年上半年,县法院依法惩处刑事犯罪,积极化解民商事纠纷,持续发力破解“执行难”。共新收各类案件3306件,同比上升25.75%;审执结2542件,同比上升26.28%;未结764件,同比上升24%;其中,刑事案件新收163件,审结127件;同比分别上升83.14%和95.38%;民商事案件新收1654件,审结1220件,同比上升30.13%和31.18%; 执行案件新收1451件,执结1159件,同比分别上升22.55%和24.09%,执结总标的为16414.41万元。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以上数据截止到6月30日)。

二、班子和队伍建设情况

几年来,县法院领导班子精诚团结,按照“想干事儿,会干事儿,干成事儿”的指导方针,全面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升综合素质,打造成了一个坚强的战斗集体,完成了县委和上级法院部署和各项工作任务,审判质效和队伍教育管理一年一个台阶,连年受到上级法院表彰奖励。尤为突出的是,2020年全市基层法院141名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考核排名,前10名就有蠡县法院4名同志,蠡县法院工作考核总体排名位列全市第一,荣立集体三等功和综合质效优胜单位,受到了市中院的通报表彰。

由于班子建设成绩显著,2020年在市委、市中院安排的基层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任职考察中,县法院政治部主任冯银霞同志受到提拔任用,调任清苑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副院长崔泽民同志调任博野县法院任党组副书记、副院长。2020年8月,执行局长李春江同志因近年来执行工作成绩优异,他所负责的法院执行工作质效排名一直位居全市乃至全省前列,同时在配合县委县政府的重点工作中勇于担当、吃苦耐劳,出色完成“急、难、险、重”任务,经县委研究,提拔任用为法院党组成员。

几年来,县法院没有发生班子成员违纪问题,积极向上的正能量锻造了法院党组纯洁、稳定、担当、进取的优秀品质。

三、努力提升审判质效

几年来,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通过“抓党建、促审判”不断强化干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提升干警的综合素质,筑牢廉政防线,培树了坚韧不拔、激流勇进、事争一流的法院作风,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营造了全院上下“争先创优”的良好工作势头,审判质效连续位居全市基层法院前列。

2019年,法院执行工作综合排名位居全省基层法院第1名,开创了蠡县法院和保定市法院系统执行工作的新局面,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新高度,创造了诸多的先进经验做法,为其他兄弟法院提供了借鉴,做到了“以一域之光,为全局添彩”。

2020年9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全省法院一站式建设质效评估情况通报》,蠡县法院成绩显著受到表扬,此项工作走在了全省基层法院前列,为其他兄弟法院提供了可复制的先进经验。2020年度蠡县法院在全市基层法院审判质效综合考核中位居第一,并荣立集体三等功。

2021年上半年,县法院对标上级法院审执工作各项要求,突出工作质效,取得了良好成绩,综合质效考核名列全市基层法院第一,并在全市法院工作会议上作了典型经验发言,延续了良好的工作势头,展现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迈上了新台阶。

四、积极配合县委工作

一是完成了十九大和历年的全国“两会”安保执勤任务。

二是按照县委安排部署,助力扶贫攻坚,抽调29名干警积极参加扶贫工作,所包贫困户60人,2020年底全部实现了脱贫。

三是按照县委、政府新冠病毒防控工作部署,法院在做好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抽调干警积极参加全县的安检和执勤工作,圆满完成了任务。

四是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双创双服”活动安排,法院包联河北方田饲料有限公司。我们立足工作实际,对涉及河北方田饲料有限公司466万元标的11起案件,做到了“快立、快审、快执”,最大限度地保证了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大力支持了企业发展,受到了企业负责同志的高度赞扬。此项工作在保定市委大督办督查过程中得到了充分肯定,受到了上级领导的表扬。

近五年来,县人大历次代表大会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县人大常委会多次听取了法院关于开展刑事审判、民商审判、执行工作、司法改革等专题汇报,并进行了审议。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县人民法院工作的监督,对于保证我院严肃执法,文明执法,正确履行审判职责,加强队伍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

五、亮点工作异彩纷呈

2017年受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表彰,县法院执行二庭荣立集体三等功,四名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在省高院组织的微电影评比中,《回家》的点击量位列全省法院第五名,赢得了广泛赞誉。

2018年县法院荣获集体嘉奖,执行局荣立集体三等功,四名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庭室和干警个人共计收到群众送来的感谢锦旗28面,群众满意度大幅度提升,法院公信力明显增强。

2019年组织参加河北省高院“庆祝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文艺汇演”,县法院参演的3个节目,荣获了一、二、三等奖,作为保定市法院系统唯一参加的基层法院,为蠡县争了光,也为保定市法院系统添了彩。

2020年,县法院被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表彰“集体嘉奖”;被保定市妇女联合会评为“保定市三八红旗集体”;被保定市文明办评为“2020年度保定市先进文明单位”;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全省法院一站式建设质效评估情况通报》,蠡县法院成绩显著受到表扬,此项工作走在了全省基层法院前列,为其他兄弟法院提供了可复制的先进经验;2020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名列全市基层法院第一,被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绩效优胜单位”。

2017—2020年,县法院连续四年被保定市中院评为“新闻宣传先进单位”,受到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表彰。

2021年以来,被保定市妇女联合会授予“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被保定中院评为“集体三等功”,执行局被保定中院评为“集体三等功”,4名干警被保定中院记“2020年度个人三等功”,1名干警被省高院记个人二等功,1名干警被保定市妇联授予“保定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未来5年的工作谋划

 

2021年是国家“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县法院党组立足工作实际,从助推法治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强化诉源治理全局角度,积极找准职能定位、拓宽多元解决渠道、破解案多人少等制约发展难题等方面,力求站位高远、贴近实际,积极研究探索未来五年发展蓝图,作出如下工作谋划: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保证工作正确方向。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的重要政治任务,身体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身体力行“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始终旗帜鲜明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树立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是胸怀两个大局,自觉服务中心工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按照县委第十三届八次、九次全会要求,将法院工作置于全县工作大局之中,抓班子、带队伍、强素质、争一流,为全力推进创新、绿色、高质量发展,精心打造“保南水城、品质蠡县”,加快融入京雄一体化新格局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三是践行司法为民,满足群众的新需求。认真学习贯彻宣传《民法典》,优质保障涉诉民生权益;进一步提升司法公开的现代化水平,通过互联网大数据邀请群众现场或网络旁听案件庭审,促使法官在监督下依法规范行使审判权;通过智能化主动、全面、深入接受代表委员监督,树立法院公开公正的良好形象。深入贯彻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精神,全面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新时代人民法院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能力和水平,加快形成符合中国国情、满足人民期待、体现司法规律、引领时代潮流的中国特色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模式,促进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更好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

四是化解社会矛盾,着力防范重大风险。立足法院审执工作,坚持底线思维,着力做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各项工作;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作为未来五年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争取党委对多元化解工作的领导,加快形成矛盾纠纷分层过滤解决机制,大力推进诉讼服务中心现代化建设,大力推进诉源治理。

五是坚持源头治理,全力破解执行难题。强化执行难综合治理,推进执行难源头治理,创新创优执行工作机制,完善规范执行行为制度,力求在落实、做实、务实上下功夫、见成效,促进未来五年执行工作质效稳步提升,确保申请人获得真金白银,用实际行动积极兑现胜诉群众的合法权益。

六是紧扣三个方面,护航经济社会发展。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强执法司法服务保障三方面,依法服务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妥善化解涉及居民消费、投资经营、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农业生产、环境保护、脱贫攻坚等领域纠纷,加大对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七是深化四项重点,全面提升能力素质。深化政治理论学习,通过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明指针、学方法、知路径。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有利于服务高质量发展、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和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改革,打造政法领域改革新亮点。深化智慧法院建设,推动诉讼全流程在线流转,提供诉讼服务网上办理、即时服务,让当事人感受智慧法院“指尖诉讼”便利。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开展队伍教育整顿,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各位代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铭刻在每一位法院人心底的庄重承诺,是融入每一位法院人血脉的不变初心!在今后工作中,县法院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精神,解放思想、奋勇拼搏、真抓实干,不断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塑造新形象、铸就新辉煌,为加快建设“雄南产业新城、品质宜居蠡县”,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