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中院组织召开全市法院人民法庭建设推进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法院黄明耀院长在全省中基层法院院长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推动全市法院人民法庭建设工作全面提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努力把人民法庭建设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8月11日下午,邯郸中院组织召开全市法院人民法庭建设推进会,市中院党组书记、代院长殷文胜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海民主持会议,市中院班子成员、各基层法院院长、市中院各部门负责同志参会。
殷文胜指出,近年来,全市法院人民法庭立足法定职责,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抗疫斗争取得重大战略成果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为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提供了有效司法保障,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进程中展现了司法担当。
殷文胜强调,我市法院人民法庭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整体发展还不平衡不充分,与人民法庭建设“三个面向”“三个便于”“三个服务”的总体思路和黄明耀院长的指示精神还有一定差距。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全市法院人民法庭工作,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完善多元解纷机制,为乡村公共治理提供制度保障。进一步建立健全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不断强化人民法庭建设,加强对乡村人民调解工作的法律指导,促进乡村矛盾纠纷解决资源的协同合作,促进纠纷就地化解、便利化解和实效化解,将人民司法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共同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二是要延伸司法服务职能,为乡村社会稳定提供权利保障。加强农村平安建设,通过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维护婚姻家庭关系稳定和农村乡邻关系和睦,调整好农村集体经济关系,维护农民民事权益,巩固乡村基层组织建设,维护乡村文明、绿色和可持续发展的稳定秩序。强化农村公共服务与保障,有效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全面维护农村生产、生活和社会治安的稳定和谐。三是要助推乡风文明建设,为乡村发展提供文化支撑。一方面,要切实发挥基层法庭作用,引导基层民众通过正确的方式和渠道表达诉求、解决争议、化解纠纷;另一方面,要充分尊重、支持和保障党的基层组织在基层群众自治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促进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积极开展司法引导,通过对典型案件的审理和释法析理,促进乡村移风易俗、乡风文明、良法善治,引领新风气、倡导新风尚。四是要更加注重强基导向,为法庭发展提供全面保障。各基层院要为人民法庭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进一步充实人民法庭人员力量,夯实法庭发展基础,提升安全防范意识,强化人防技防保障力度,加强法庭基础设施建设,建立联防联动机制,用好联动信息通报机制,不断改善人民法庭工作条件,关心关爱基层法庭干警,调动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基层法庭职能作用,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城乡融合发展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