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远隔千里起纠纷 法官巧思调解释前嫌

“来之前心里忐忑,觉得不好解决,没想到有这么好的结果;欢迎你们到湖南做客,我亲自做导游。”千里北上讨债的孟某动情地说。7月下旬,保定中院未成年案件综合审判庭受理并调解了李某某上诉湖南同学孟某借款案。

李某某和来自湖南的同学孟某是曾经的大学同学,凭借着在校期间建立的友谊,毕业十年后,孟某出于信任在2018年为李某某垫付5万元,发展其成为某品牌化妆品的电商。经过一段时间的经营,由于销售不好,造成货物积压,李某某迟迟不能归还孟某的垫付款,为此双方闹僵,形成诉讼后又上诉。

办案法官考虑多年的同窗情谊实属不易,庭上调解后又组织庭外进行专场调解。办案法官首先平复了双方情绪,均衡双方利益,批评的同时又适当安慰,赢得当事人对法院和法官的信任。随后,结合当事人职业、经历、心理特点,办案法官阐明小纠纷引发妨害脸面、诚信、交往、事业发展的严重后果,切莫因小失大,晓之以情,动之以理,逐步感化。最后,办案法官巧找纠纷突破口,提出将积压化妆品折价用来抵顶部分债务的方法解决纠纷,双方表示认同。随后,在法官主持下对回收货物进行一一核算、快递邮寄,并完成剩余款项支付工作。至此,该借款纠纷案件调解撤诉,得以圆满解决。经过办案人员一系列认真、细致的工作,案件圆满解决,李某某和孟某最终打开心结,走到一起,握手言和。

该案件自立案,前后仅用时11天就顺利办结,保定中院未成年案件综合审判庭在审理和执行中贯彻了保定中院“一次通办”的倡导,让当事人少跑腿,切实有效地减轻当事人讼累,真正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公平和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