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吧,展示!“我做的群众最满意的一件事”!

8月13日,承德中院举办了“我做的群众最满意的一件事”展示评选报告会。市中院在家院领导出席报告会,市中院各部门负责人、各基层法院政治处主任参加报告会。

会前,承德中院组织开展了全市法院系统“我做的群众最满意的一件事”征集评选活动,在各基层法院推报的典型事例中评选确定了11个入围的先进典型事例。报告会上,11名干警用质朴的语言,真挚的感情,为大家讲述了为群众办实事过程中的暖心故事。

承德县法院 《让法治之花在人民群众的心中绽放》

双桥法院 《为17名聋哑农民工讨回21万元工资款》

隆化法院 《我的地怎么少了?》

滦平法院 《贫困家庭免交公告费,滦平法院玉成黄昏恋》

围场法院 《创新思路,多元化解,行政争议案件》

兴隆法院 《兴隆法院“谋细、打准、做精”“青春执行”专项行动效果好》

 

他们,有初出茅庐就挑头办案的90后,有扎根基层办案一线多年的员额法官,有照顾失足少年的法庭庭长,有不知疲倦顶着压力的执行法官,有严谨细致的法官助理,有综合部门的行政人员。

他们分享的故事里,有为弱势群体争取切身利益的执行团队,有为减轻群众负担坚持化解矛盾的基层法庭,有坚持公益普法的女法官宣讲团,有翻山越岭解决农民土地纠纷的法官,有为贫困群众免除公告费东奔西走的法官助理……他们在不同的岗位上兢兢业业,用执着诠释初心,书写了一名名法院干警对党的绝对忠诚、对人民的深厚感情。

参会干警表示,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积极把教育整顿活动成果转化为群众办实事的强大动力,把日常工作中的每件事都做成“我做的群众最满意的一件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