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递!鹏欣资源索赔案采用示范判决审理 投资者可提交索赔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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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融法院日前发布一则《示范案件选定告知书》,法院对受理的原告投资者诉被告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600490)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件,采用示范判决机制进行审理,并依职权选定示范性案件。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一般来说,上海金融法院会在示范判决生效后才会依据示范判决确定的相关内容审理鹏欣资源证券虚假陈述平行案件,但是为防止错过诉讼时效,可以先行进行索赔登记。
鹏欣资源于2021年12月23日收到上海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鹏欣资源存在以下违法事实:公司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及时披露《销售退货协议》。
根据相关规定,投资者符合如下区间:投资者于2019年2月27日至2021年9月27日期间买入鹏欣资源,并在2021年9月28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可以关注“股民索赔宝”公众号参与投资者维权诉讼登记。
2023年2月10日,鹏欣资源发布《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称公司将为全资孙公司鹏欣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向下游客户 SAMSUNGC&T SINGAPORE PTE LTD销售产品预收款项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1,820万美元。公司认为,本次被担保人鹏欣国际为公司全资孙公司,公司能够全面掌握其运营和管理情况,并对重大事项决策及日常经营管理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有利于公司孙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截至2月8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810,015,499.01元(不含本次担保)。公司还表示,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均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业绩方面,根据鹏欣资源2022年度业绩预告显示,预计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56,800万元,与上年同期7,435.93万元相比,将出现亏损。预计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约-52,200万元。业绩预亏主要是由于氢氧化钴市场销售价格大幅下跌,全年下跌幅度超60%,氢氧化钴业务利润大幅下降,全年亏损约47,600万元,其中:年末相应产品存货累计计提减值准备32,475万元。
只要起诉就大概率能获赔,对于满足索赔条件的股民来说,及时加入股民索赔队伍维权是法律赋予股民的权利,也能帮助股民弥补亏损。受损股民及时通过“股民索赔宝”网站或公众号参加索赔,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尽可能地追回投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