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披违规被处罚现审理终结,天海防务索赔进行中 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_世界热头条


(资料图)

记者 金音

据悉,基于天海防务在船舶与海洋工程设计领域的领先地位和技术能力,为进一步加强公司船舶与海洋领域装备的自主研发设计能力,公司于2023年5月下旬与镇江高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海南中汇海运有限公司、江苏中智海洋工程装备有限公司签订《江苏船海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出资协议书》,共同投资设立“江苏船海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天海防务以自有资金出资6,100万元,占比61%,为江苏船海的控股股东。炜衡金融315团队(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18年4月21日至2021年1月25日期间买入,在2021年1月25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行政处罚后又收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2023年5月18日,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天海防务;股票代码:300008)收到上海监管局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此前,天海防务于2022年8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22】16号)。

经查,2022年1月14日,天海防务全资子公司泰州泰船重工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船重工”)将370万元划转至天海防务持股8%的钦实(泰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钦实泰州”),钦实泰州当日将款项用于对外支付。2022年1月20日至21日,钦实泰州陆续将370万元归还泰船重工。钦实泰州为天海防务实际控制人何旭东间接控制的企业。泰船重工上述将资金拆借给钦实泰州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且不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证监会公告[2017]16号修改)第一条第二项第一目的规定。因子公司管理和内部控制不到位,天海防务未按内部制度规定对上述关联交易履行决策程序,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上海监管局决定对天海防务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2023一季度净利同比增长59.63%,利好索赔

天海防务成立于2001年,是国内手机船舶综合科技类上市企业。根据2023年一季度报告显示,营业收入658,449,747.33元,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77.1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115,938.05元,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59.63%,基本每股收益0.0053元/股。

目前,天海防务的索赔正在进行中,受损股民可联系炜衡金融315团队(tz315-wh),咨询是否符合索赔条件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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