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海绵城市建设 襄阳相关新规正式施行

在海绵城市建设中,如何破解海绵理念不够凸显、制度机制不够完善、规划管控不够有力等问题,进一步提升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2月28日,襄阳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3月1日正式施行的《襄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和特色亮点,并回答记者提问。

海绵城市是一种新型的城市建设理念,是在继承古代先贤智慧、充分参考国外实践经验和启发、系统总结我国雨水管理领域长期研究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城市水系统的实际问题而提出的。它是“治涝”和“治黑”并举、“渗、滞、蓄、净、用、排”并重,旨在通过自然和人工手段相结合,使城市像“海绵”一样,在降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干旱时释放储存的水资源,从而缓解城市内涝、水资源短缺和生态环境问题。

2023年6月,襄阳成功入选“国家‘十四五’第三批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年来,襄阳对标国家示范创建要求,系统化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持续开展城市内涝治理,在提升和改善城市排水系统、修复城市水生态、保障城市水安全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是,建设中还存在海绵理念不够凸显、制度机制不够完善、规划管控不够有力等问题,亟需立法予以推动解决。同时,在实践中积累的好经验好做法,也需通过地方立法上升为制度规范,进一步提升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

《条例》共六章三十三条,规定了总则、规划与建设、运行与维护、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等六个方面,涵盖健全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机制、强化海绵城市规划和建设管控、规范海绵城市设施运行维护、加强海绵城市建设保障和监督等内容。

《条例》坚持系统理念,将适用范围明确为襄阳全部区域,将海绵城市项目类型覆盖到住建、园林、交通、基建等行业部门;将政府及各相关部门、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全部纳入海绵城市建设管理主体,明确各自职责;将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流程纳入监管,努力实现全市域适用、全要素覆盖、全周期管控。

不止于此,《条例》还坚持问题导向,规定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必须改造和消除城市易涝点,因地制宜实施雨污分流,控制污染。立足襄阳独特风貌和良好自然本底与山水形势,规定海绵城市建设要注重保护和利用自然生态空间格局,改善城市品质和居住环境,满足人民群众新期盼。对城市新建区域,进行连片建设和全过程管控;对已建区域,因地制宜解决城市内涝、黑臭水体、溢流污染等重点问题。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襄阳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副局长张德表示,为确保《条例》贯彻落实、有效实施,下一步,将从深入组织学、细化配套政策、加快顶层设计、严格项目管控等方面发力,确保襄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继续在法治轨道上整体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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