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聚焦:科研人员职务成果“不敢转”“无法转”怎么办?全国人大代表、瑞科激光副董事长闫大鹏:建议引入“科研法人”制度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贾璇 | 全国两会报道
近年来,我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取得长足进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2022年中国专利调查报告》显示,2022年,我国有效发明专利产业化率为36.7%,较上年提高1.3个百分点。其中,企业发明专利产业化率为48.1%,高校发明专利产业化率仅为3.9%。
(资料图)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航天科工航天三江锐科激光副董事长、总工程师闫大鹏(受访者供图)
“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产业化率低,成为当前制约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的‘瓶颈’。”全国人大代表、中国航天科工航天三江锐科激光(300747.SZ)副董事长、总工程师闫大鹏对记者说。
今年,是闫大鹏作为全国人大代表履职的第六年。作为有过5年履职经验的“老代表”,他持续关注企业自主创新、科技自立自强。
闫大鹏认为,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产业化率低问题,尤其是财政资金投入在研发过程中形成的资产,包括发明专利等无形资产或装备设置等有形资产,无法顺畅赋权给技术发明人,严重影响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和创造性,造成创新资源的极大浪费。
如何进一步解除制约高校和科研机构职务成果转化的制度机制约束,着力破解科研人员职务成果“不敢转”“无法转”等问题,以及提高高校和科研机构发明专利产业化率,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升财政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率,成为当前我国科技创新领域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对此,闫大鹏建议,国家加快完善顶层制度设计、加快畅通协同转化机制、健全成果评价激励机制。
他认为,有别于现有的事业法人、企业法人或社团法人,建议直接赋予高校、科研机构中具备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的科学家团队或重大科技平台独立的“科研法人”地位。
通过引入“科研法人”制度,充分授予高校、科研机构战略科学家、首席科学家及其科研团队多项独立自主权,包括在项目研究方案制定、技术路线选择、科研经费管理、团队人员选聘、科研岗位设置、职称评审、绩效考评、薪酬福利及参与成果应用转化等市场主体活动方面。
闫大鹏说,建议从顶层制度设计上破解科技成果转化中核心技术发明人的权责匹配的瓶颈问题,例如人才、项目、资金、平台、收益等方面,使科研人员有责任感和获得感,从而真正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最大限度释放创新潜力和活力。
责编: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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