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县拟恢复合规电弧炉生产公示

根据发改电〔2017〕472号、钢协〔2017〕23号、辽发改工业函〔2018〕52号及辽发改建议〔2018〕36号和辽工信建议〔2018〕016号等国家及省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为全面、准确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化解钢铁过剩产能的决策部署,严控新增钢铁产能,确保我县(辽阳县,下同)钢铁企业生产依法合规,支持合法企业尽快依法恢复生产,我县按照《关于恢复部分合规电弧炉生产工作方案》的既定工作流程,已对电弧炉复产申请及相关手续、设备进行了认真核查,经辽阳县恢复部分企业原合规电弧炉生产领导小组讨论通过,拟恢复辽宁宝宇特种钢有限公司电弧炉生产,现予公示,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公众广泛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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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县恢复部分企业原合规电弧炉

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