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工作要点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十四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工业强省战略,提升全省传统产业的创新力和竞争力,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传统产业优化升级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大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力度,结合年度工作任务,现提出工作要点如下:

一、实施技术创新提升

1.围绕重点传统产行业,加快建设高水平的产业研究院和产业技术联盟。(责任单位:各设区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

2.加快建设制造业创新中心,推动现有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上层次上水平,有效发挥骨干作用。(责任单位:各设区市政府,传统产业优化升级省级试点区政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

3.鼓励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各省级试点区企业不断增强创新意识、提升创新能力。积极参与企业创新能力提升活动,创建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加快新产品开发。(责任单位:传统产业优化升级省级分产业试点区政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4.对标国内外和行业先进水平,实施重点项目和技术联合攻关,大力实施产业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加快突破制约我省制造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瓶颈。(责任单位:各设区市政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

二、实施技术改造提升

5.发挥投资的引领带动作用,加强技术改造投资引导,推动全省技改投资保持平稳较快增长,不断扩大技术改造投资占工业投资比重。鼓励企业应用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提高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和节能环保水平,不断淘汰落后产能和剩余产能,促进技改项目早开工、早完工。今年全省将力争完成技改投资增速30%以上,技改投资占工业投资比重30%以上的目标。各地要紧盯预期目标,大力实施技术改造行动,推动各产业向中高端迈进。(责任单位:各设区市政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6.贯彻落实全省工业“大干项目年”实施方案,牢固树立“项目为王”意识,抓好“四个一批”项目,即:签约引进一批招商项目、摸排梳理一批储备项目、加快推动一批新开项目、协调推进一批在建项目,深入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倍增、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和新经济新动能培育三大工程,全年推进投资亿元及以上工业项目3000项以上。(责任单位:各设区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金融监管局)

7.结合传统产业优化升级省级综合试点和省级分产业试点,着力围绕有色、石化、钢铁、建材、纺织、食品、家具、船舶等八大重点传统产业,推动产业提升和提质增效,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水平,明确目标路径,强化组织推进,促进重点传统产业的主导产品和主流技术总体达到国内先进,部分领域比肩国内领先、国际先进,在全球产业分工和价值链中的地位进一步提升,打造中部地区传统产业优化升级示范区。(责任单位:各设区市政府、传统产业优化升级省级分产业试点区政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实施数字化提升

8.依托智能制造“万千百十”工程,加大力度促进大数据、物联网等与重点传统产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等环节融合,建设一批智能制造单元、智能生产线、智能车间、智能工厂。(责任单位:各设区市政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9.依托两化融合“个十百千万”工程,各设区市要组织企业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对标,培育两化融合标杆企业,加快建设工业互联网,培育若干个工业互联网平台。(责任单位:各设区市政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0.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依托万企上云计划,支持企业将数据中心、业务系统、设备等向云上迁移,推动传统企业上云上平台。(责任单位:各设区市政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

四、实施绿色制造提升

11.扎实推进清洁生产,实施一批重点传统产业清洁化改造项目,各设区市每年要实施一批重点传统产业清洁化改造项目,加快有毒有害原料替代,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打造清洁化园区,降低甚至消除工业生产对环境的影响。(责任单位:各设区市政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

12.打好重点传统产业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序推进城市主城区内现有钢铁、水泥、焦化、冶炼、平板玻璃、化工等重污染企业退城入园搬迁。(责任单位:各设区市政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

13.开展长江经济带化工园区专项整治,依法依规关闭1公里范围内的落后化工产能,搬迁改造1公里范围内的风险突出,无法实现就地改造的化工企业,鼓励支持1公里内化工企业搬迁进入合规化工园区。(责任单位:各设区市政府,省生态环境厅)

五、实施产能治理提升

14.以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为重点,通过完善综合标准体系,严格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促使一批能耗、环保、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环境质量得到改善,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升级。(责任单位:各设区市政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

15.采取专项行动,严禁违规新增钢铁产能,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促进船用钢板、汽车扁钢、钢绞线等优势产品市场占有率继续保持全国领先,优特钢比重保持在18%左右。(责任单位:各设区市政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6.坚决取缔“十小”企业,推进“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开展企业整合,鼓励企业兼并重组和“走出去”,鼓励企业进行技术改造行动,提升新工艺、新技术、新品种,推动产业体制增效,提高产业附加值。(责任单位:各设区市政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六、实施质量品牌提升

17.对标国内外先进标准,力争在铜、稀土、钨、有机硅、家具等优势行业形成一批地方、行业、国家和国际标准。(责任单位:各设区市政府,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8.推进“三品”专项行动,引导企业制定实施质量品牌战略,不断丰富产品品种,促进提升品质形象,加快培育品牌优势,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推动质量品牌提升。(责任单位:各设区市政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9.加快发展工业设计,加强在重点传统产业融合应用,各设区市要建设设计中心,培育一批设计企业。(责任单位:各设区市政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七、实施优质企业培育提升

20.各设区市要按照“众创业、个升企、企入规、规转股、扶上市、育龙头、聚集群”路线图,建立2019年重点培育库,引导企业做优特色、做精产品。努力打造一批千亿级、百亿级龙头骨干企业。(责任单位:各设区市政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1.狠抓“企入规”,推动企业做大做强,实施企业上市“映山红行动”,鼓励指导有能力的传统企业上市上板,今年全省要培育新增入规企业1000户左右。(责任单位:各设区市政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证监局,省金融监管局)

八、实施产业集群化优化提升

22.各设区市要突出首位产业和主攻产业,有所侧重抓住要害,集中优势资源围绕2019年百项传统产业优化升级重点项目进行重点调度推进,及时了解项目建设动态,建立项目台账,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利用重大项目的带动引领作用,带动项目集群,打造一批千亿级、五百亿级、百亿级传统产业集群。(责任单位:各设区市政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3.聚焦补链强链延链,引进一批研发能力强、技术水平高的企业,鼓励原有企业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和工艺能力,提升产品质量和产品价值,不断改善产业结构、提升产业层次。(责任单位:各设区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科技厅)

24.提升集群平台功能,加强标准厂房建设,打造技术创新、检验检测、金融、物流、展示交易等公共服务平台体系,加快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责任单位:各设区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