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开展钢铁产能置换和严防“地条钢”专项检查

有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河北省,下同)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工作,确保不出现违规新增钢铁产能,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做好钢铁行业规范管理年度复核工作,经研究,定于2019年6月28日至7月9日,组织开展一次钢铁产能置换和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专项检查督导,对钢铁行业规范管理年度复核进行现场核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和现场核实主要内容

(一)钢铁产能置换:新建置换项目建设装备是否与公告置换方案中的装备数量、型号一致,有无“报少建多、报小建大、报优建劣”;有无新建装备违规点火生产或试生产;执行国家《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和我省《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细则》情况;对已公告的产能置换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情况;新建置换项目进展及退出设备拆除情况;钢铁产能置换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建议。

(二)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各项制度落实情况(举报奖励制度、定期巡查制度、三本台账制度、协调联动制度等);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各项政策要求情况;落实全省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工作座谈会精神情况;省淘汰办印发的《2019年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工作要点》执行情况;对重点行业(特别是铸造企业、独立轧钢企业)排查部署落实情况;31家已取缔“地条钢”企业有无违规复产;曾被举报过的重点企业情况;目前存在的问题以及工作建议等。

(三)钢铁企业规范管理年度复核现场核实:重点核实申报规范管理公告的装备数量、型号是否与实际相符;环保设施是否齐全,运行是否正常,是否达到现行排放标准要求;有无落后生产装备;查看企业产品质量、能源消耗和资源综合利用、安全卫生社会责任方面相关资料;被工信部2019年第12号公告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二、检查督导工作方式方法

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和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专项检查督导,坚持检查督导与调研相结合,坚持指定企业与随机抽查企业相结合,坚持明察与暗访相结合。以查阅相关材料和到项目建设现场核实代替工作汇报。重点检查公示公告的的已开工和建成的钢铁置换项目,认真查看相关资料(相关手续、合同、图纸等)并逐个到施工现场实地核实。未开工项目主要查看相关手续办理情况、建设进度、建设装备与置换方案是否一致、有无违规建设装备或退出的置换产能。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专项督导,每市抽查5家以上企业(重点为铸造、独立轧钢企业、机械加工企业),近两年来被举报过的企业原则上要到企业现场进行再核实。钢铁行业规范管理复核现场核实,采取随机抽查方式,原则上抽查申报企业总数量的30%-50%左右,被工信部2019年第12号公告提出整改的3家企业(附件3)、冶炼装备发生变化的企业和新申报企业原则上全部到现场进行核实。

三、人员安排

本次督导检查和现场核实共分2个组,第1组负责唐山、承德、秦皇岛3市,第2组负责邯郸、邢台、石家庄、沧州4市。

具体人员如下:

第1组:组长纪永健原材料工业处处长

组员王林省发改委产业协调处干部

组员张广建原料工业处主任科员

专家王大勇省冶金行业协会副会长

专家XXX(待定)

专家XXX(待定)

联系人:张广建,15032819195

第2组:组长杨秀军原材料工业处副处长

组员雷雨省发改委产业协调处干部

组员宋宽顺原材料工业处副调研员

专家李文兴省冶金行业协会副秘书长

专家XXX(待定)

专家XXX(待定)

联系人:宋宽顺,13785199899

四、时间安排

6月28至7月9日,各组自行确定时间,7月10日前将督导检查和现场核实情况形成书面报告,由厅原材料工业处汇总后报厅领导。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

本次检查督导和现场核实是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的重要实践,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严控违规新增钢铁产能的重要举措,是推动我省钢铁行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重要举措。通过检查督导和现场核实,要切实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不发生“地条钢”的死灰复燃和违规新增钢铁产能问题,确保钢铁企业规范有序生产经营。

(二)认真准备。

各相关市要尽快梳理本辖区钢铁企业产能置换、钢铁企业规范管理、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等方面情况,提前通知相关企业做好汇报和到现场核实情况的准备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三)严格自律。

认真落实“八项规定”。检查督导和现场核人员要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守廉洁纪律、群众纪律,自觉树立工信部门的良好形象。

(四)及时对接。

各市接此通知后,请及时与督导组联系,确定一名联系人,科学安排检查督导和现场核实行程。

2019年6月27日

附件:工信部2019年第12号公告整改企业名单

1.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沧州中铁装备制造材料有限公司

3.辛集市澳森钢铁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