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得丰焦化有限责任公司80万吨焦化产能置换方案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石化产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指导意见》精神、《焦化行业准入条件》(2014年修订)和《内蒙古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化工行业项目建设的若干规定》要求,现将赤峰市得丰焦化有限责任公司80万吨焦化产能置换方案予以公告(双方已完成交易,并出具证明文件及相关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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