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特钢顺利完成医用氧《药品生产许可证》换证工作

近日,从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传来消息,经资料审查、现场检查和审查公示,方大特钢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做好<药品生产许可证>换发工作的通知》和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药品生产许可证>和<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换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准予换发《药品生产许可证》。

该公司于2014年6月取得医用氧(液态)《药品生产许可证》,到2019年适逢一个换证周期。本次换证由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包括相关资料、记录的审查和现场生产设备、检验仪器及质量过程控制等的审查,全程严格按照2015版的《江西省核发(药品生产许可证)验收标准》进行。据了解,该公司前期组织人员对相关资料及现场进行了全面自查,并根据检查组要求组织了动态生产。最终专家组给出一致意见,该公司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准予换发《药品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