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II级)响应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污染防治攻坚办各相关成员单位:

根据河南省最新模式预报及会商研判结果,11月10日,我市有5级左右大风,扩散条件好转,本次重污染过程基本结束。为科学应对重污染天气,尽量减少应急减排措施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依据省污染防治攻坚办《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预警的通知》和《许昌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市污染防治攻坚办研究,决定自2019年11月11日22时起,解除我市(许昌市,下同)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响应。

根据省预测预报结果,11月15日至17日、11月21至22日以及11月25至30日,全省大部分区域有中度及以上污染过程,特别是11月底至12月初将可能出现较长时间的重度污染过程。各县(市、区)及相关成员单位要将本月可能启动预警的时段提前告知相关企业、施工工地及重点用车企业,提前做好物料储备,特别是钢铁、烧结砖瓦窑等高排放且短时间内难以停产到位的企业,要根据冬季中长期环境空气质量形势预报,提前调整生产计划,做好下一轮重污染天气预警管控的准备工作,确保预警期间各项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预警解除后,各县(市、区)要密切关注天气形势变化,加强日常环境监管。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组织各县(市、区)加强复产企业监管,确保治污设施与生产设施同步投运,稳定达标排放。市控尘办牵头,组织各县(市、区)对所有复工工地开展现场核查,符合一家复工一家。市公安局、生态环境局、交通局牵头,组织各县(市、区)继续做好高排放柴油车禁行、柴油货车路检路查、大货车远端分流工作,持续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市城管局、住建局组织在中心城区内晚19:00至次日8:00停驶渣土车、商砼车(保障民生及应急抢险工程施工除外),各县(市、区)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各县(市、区)要及时对本轮重污染天气原因、影响、预警发布及响应情况和各有关部门、单位、企业措施落实情况、应对效果等进行总结评估,评估报告和应急管控问题企业调查处理情况于预警响应终止后5日内报市污染防治攻坚办。

联系人:李宇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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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1日